杨永信为什么不抓,杨永信为什么不会被判刑?
本文目录索引
- 1,杨永信为什么不会被判刑?
- 2,杨永信为什么不被法律制裁?
- 3,杨永信为什么没有判刑?有那几条法律是关于他的,能判几年?
- 4,杨永信非法对其患者使用的电刺激治疗,为什么不被判刑?
- 5,2019年了,为什么杨永信还在电人?
- 6,杨永信的行为难道没有触犯法律么??
1,杨永信为什么不会被判刑?
杨永信不会被判刑的原因:家属与医院签订的治疗协议中有免责条例、没有形成外界的非法囚禁、受害人与监护人都有着亲属关系。详细的原因分析如下: 1、“患者”家属签订的所谓的”治疗协议”, 而这份所谓的治疗协议中的内容不说大家也猜的到,无非是一些免责条例。不签这份”治疗协议”杨永信是不会把”患者“带进13号室治疗的。 2、杨永信一直都打着法律的插边球,比如对于外界说”非法囚禁”言论,杨永信一方表示医院里所有的窗户和外面的大门都是铁丝网围起来的,这应该也不算是违反什么法律规定,因为精神病院做这样一些防护来“保护”患者再正常不过了。 而杨永信对于患者的治疗手段也颇有门道,因为只要患者不主动”犯病”他就不会对你动手,但是当你”犯病“时他就对你实施“治疗”,这样他的“治疗”就正当了。 3、医院的每个“患者”都是被监护人之类的签订协议送过来的,来这里的监护人必须要是“患者”的父母才行。这就导致受害人在起诉杨永信是首先要起诉把受害人送进去的人,身为受害人的总不能起诉父母吧? 杨永信事件: 2008年因中央电视台开始播出的刘明银制作的7集电视纪录片《战网魔》成为一群家长心目中的救世主,并且使用用电击“治疗”,同时一些“教育“方式””被认为是对“病人”进行各种精神洗脑。 其网戒中心被称为是新时代的集中营,而这种一边“痛苦打击”一边给“光明出路”的做法,被认为颇似邪教,采用这样极端的方式是对孩子的二次伤害。 而有些出院的患者则用了地狱之行、非人性、丧心病狂、等批判性极强的词语来形容那段经历 ,一些盟友表示对自己的父母完全失去信任,睡觉时枕头下藏刀;有的离家出走和家人基本断绝联系,甚至彻底失踪。 网上出现名为《关于杨永信的网戒中心》等相关文章,称临沂网戒中心涉嫌非法拘禁、非法行医、绑架,并存在电击、侵犯盟友人身权利等行为。 临沂市精神卫生中心(临沂市第四人民医院)通过官网对外发布严正声明,斥责互联网上出现的针对该院网络成瘾戒治中心的报道缺乏事实依据,对杨永信的人身攻击,将适时依法追究信息发布者的法律责任。
2,杨永信为什么不被法律制裁?
我觉得可以结合当年的网络环境来结合分析一下。 在90年代至新千年初这段时间,网络渐渐普及到千家万户,各种游戏也是大行其道,网络环境也不像现在如此平静,各种网络暴力也是屡见不鲜,这点应该不会有多少人觉得有问题哈? 所谓的网瘾也是那个时代的特殊产物,那个时候的 索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就不多说了吧,特别是80和90后应该是特别熟悉的,像是学生逃课去上网,在网吧猝死这类的报道,还有学校里面的宣传的主旋律都是视网络为洪水猛兽,必须加以抵制 当然我一直对于网络和游戏是一个中立的态度,因为如何来使用,最终取决于人这个主体。 但是家长们并不会这样想,那个年代乃至于现在微信上面某些不负责任的报道都是将孩子们的“堕落”归咎于网络,认为接触了网络就是偏离正道,必须加以改正。 杨可以说是这个时代的特殊产物,且对他医疗水平不做评价,他开这种中心正是迎合了某些“懒教”家长的需求,将自身教育不力的责任推给网络,并将自己的孩子推给了一个“并不需要”对其负责任的网戒中心。杨可以算是一个商人,有需求才会有市场,这和所谓衡水中学管理模式有异曲同工的地方,而实质同样令人不齿。而家长还有当时的媒体才是其真正的始作俑者,不负责任的报道外加不负责任的管教才会造就杨永信这一类人得以继续逍遥。 先说杨有没有罪?肯定有,网戒中心里面的虐待,非法拘禁,莫须有对青少年定下网瘾的罪,但是如果从法律来看,外加地方政府的保护,反而在这次风波过去之后,其并不会得到真正的制裁。 相比之下,我觉得家长在自己小孩面前犯了滔天大罪,所谓的负责任实际上就是拿钱解决,而没有去真正的进行家庭的教育,甚至一开始他们就是失败的。从网瘾中心走出来的孩子,看起来像是走向了他们想的所谓正道,实质是二者之间产生了不可磨灭的隔阂,甚至是仇恨。 社会能做的,我觉得就是尽可能让网络环境之中不要出现太多的暴民,随着生活随时离不开网络以及80,90后逐渐成为社会的中坚力量,我觉得这一点应该可以得到改善。 家长要做的,就是真正对其子女负责任,重视家庭教育,有沉迷于网络的情况应该加以疏导,而不是一送了之,让杨这一类人没有市场,这样才是最根本的解决办法。 写到这里,希望这是有生之年系列 以上。
3,杨永信为什么没有判刑?有那几条法律是关于他的,能判几年?
主要是中国对网瘾是不是精神病怎样治疗都是一个模糊的概念 没有一个标准去评论杨永信的行为到底对不对 他的做法是很残酷的 但是对于毒瘾 赌博这类人 也是用同样的方法治疗的 现在就是因为网瘾到底应不应该归结于毒瘾这一类去治疗还是个未知数 所以杨永信是站在法律的空白区里面的 你没有直接证据能证明他犯法了 而且孩子家长都没有对他进行起诉那就更加难判刑了 孩子被打致死也一直没有证据 主要是家长没有报警 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家长的愚昧 学校教育的失职 在互联网的今天 电竞已经是一种比赛 这是冲突的 一边被认为是一种网瘾 当做精神病治疗 一边当成一种比赛来公平竞争 只能怪家长太愚昧了 跟不上时代的步伐
4,杨永信非法对其患者使用的电刺激治疗,为什么不被判刑?
杨永信之所以没有被判刑,是因为对于戒网瘾中心这样新兴的事物限制法律有缺失,杨永信的行为确实可恨,但他都是在游走在法律的边缘,很多罪行都最终无法确认,只能说杨永信是完美的专了法律的空子。 杨永信确实是有行医资格的医生,网瘾属于精神类疾病,治疗手法是否得当不好界定。杨永信事件被曝光后,确实让人觉得他是活在世上的恶魔,但我国是法律社会,一切要依照法律行事。首先,杨永信所在的临沂网戒中心是临沂市第四人民医院的下属单位,是合法的,杨永信也确实是有行医资格的医生,所以非法行医的罪名肯定是不成立的。网瘾属于精神类疾病,因为对于网瘾的治疗并没有明确的规范,所以用电击治疗网瘾是否合理,无法界定,所以从从医这个角度,杨永信是无法定罪的。 杨永信对于戒网瘾中心的学员更多的是精神上的折磨,无法作出伤残鉴定。杨永信对于网瘾中心的学员并不是普通意义上的体罚和身体上的伤害,更多的是可怕的精神折磨。像通过电击学员的方法控制学员,因为是电击,学员身上并没有明显的伤,无法做出伤残鉴定,所以也无法将杨永信定义为故意伤害罪。因为网瘾中心是新兴事物,相关的法律存在缺失,而且网瘾中心的孩子是由父母送到网瘾中心,委托治疗的,以当时的法律法规,很难对杨永信定罪。 杨永信的行为确实十分让人气愤,一个恶魔,就是这样专了法律的漏洞,躲过了法律的制裁。社会不断在进步,法律也要在社会不断变革的同时不断完善,在这期间存在法律上的漏洞也完全是可以理解的。
5,2019年了,为什么杨永信还在电人?
2019年了,杨永信还在电人是因为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青少年接触互联网,成为网瘾少年。 2006年,临沂市第四人民医院的副院长杨永信,成立了由他担任的临沂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络成瘾戒治中心,在一系列的宣传之后,连续有家长将自己处于叛逆期,不听话,或许喜爱上网的孩子送到他的手中。 通过“医治”的孩子们,在开始时无一不期望着自己的爸爸妈妈来接自己回家,但到了后来,他们麻木了,他们不再哭喊求饶,不再期盼着有人救赎自己,而是挑选了一种自救的方法——臣服。 被杨永信通过各种方法虐待后的孩子们体现的极为乖顺,无论他人说什么都会点头,到了这个时候,他们就可以被“释放”了。 文中少年因开淘宝店,被父母抨击为“不出去打工,不务正业,不孝顺父母,有网瘾”为理由,以“母亲重病”为借口,被骗去网戒中心,开始了痛苦的“电击治疗”生活。治疗期间,面对电击的痛苦,他不得不妥协,学会表演,表现得很听话。也见证了无数“患者”渐渐心灰意冷,阿谀奉承,以换来少电一次的特权。
6,杨永信的行为难道没有触犯法律么??
1.对未成年人实行电击,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
2.限制行动,非法拘禁罪。(网瘾是不是精神病还没有定论,如果是的话,那烟瘾,茶瘾,是不是也要算。),对一些人(可能是正常人)进行捆绑,违反国家有关对精神病患者的管理条例。
3.对病人实行电击,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犯了非法行医罪。
界卫生组织于2005年出版的刊物中,特别强调电痉孪疗法必须有同意书才有执行。在世界上大部分的国家,非自愿电疗是不允许的,即使家属和医疗人员同意,但病患本人不同意即不可以执行。但有特例,即若病患会有立即的生命危险时,立即电疗是合法的( 如有严重精神分裂症的病患,出现不吃不喝反抗治疗的状况时)。在英国,只要是精神科医师评估病情严重符合适应症的病患,即可不须同意书实施电痉挛疗法。估计在英国一年约有二千名病患接受非自愿电疗。在2006年,国际心智失能人权组织(Mental Disability Rights International)公布他们在土耳其的调查,表示在土耳其非自愿电疗常是在没有麻醉的非人道状态下执行的。
4.收费用问题 。每月6000元,不包伙食费和住宿费,每位病人还要每月捐200元。可能未经物价部门同意.违反物价法.
5.经常上网(俗称网瘾)是不是精神病还待探讨,而杨把他列为精神病,有网瘾患者的家长可以把自己的子女带到其他精神病院进行精神鉴定,如果鉴定没问题的话,那他犯了诈骗罪。可能会判死型,因为单独治网瘾的收入,就高达70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