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在谁身上,维护国家安全责任在谁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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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维护国家安全责任在谁身上
法律分析:《国家安全法》从以下两方面规定有关主体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二是明确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各部门和地方包括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并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应当贯彻维护国家安全的原则作出专门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决定军事战略和武装力量的作战方针,统一指挥维护国家安全的军事行动,制定涉及国家安全的军事法规,发布有关决定和命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三十九条: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管理指导本系统、本领域国家安全工作。
2,国家安全责任在谁身上
法律分析: 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
3,谁具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下列主体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3、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4、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法律规定,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根据《国家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第十二条国家对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