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事局,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地址和电话是多少?
本文目录索引
- 1,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地址和电话是多少?
- 2,沈阳人事局档案电话
- 3,沈阳市人事局档案部的电话是多少?024-22534188已经不是了,是不是有新的?
- 4,沈阳市和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地址和电话是什么?
- 5,沈阳市人事局的地址和电话在哪?
1,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地址和电话是多少?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6号。 联系电话: 024-22527306 扩展资料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范人才、劳动力、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市场。 (三)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统筹协调选拔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赴基层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就业管理政策,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四)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政策。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参考资料:主要职责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沈阳人事局档案电话
档案一般存放机构有: 一、人才:户口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或人社局(师范毕业生的档案实在户口所在地教育局存档); 二、报到证签约单位:毕业时报到证的报到单位(签约单位或者签约单位委托存档的人才); 三、毕业学校(颁发毕业生最高学历的毕业大学); 四、企事业单位:具有人事权的事业单位,股份制企业和国有企业人事部门或者企事业单位委托的人才中心存档。特别被兼并、破产、转制的国有企业(或企事业单位),人事档案存档由事业单位,股份制企业和国有企业人事部门或者企事业单位委托的人才中心存档。 备注: 一、大量国企员工离开国企后,其人事档案被转入市或区县人才中心、区县就促中心或行业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很多大学生毕业后暂时没有找到工作,其档案则由市教委学生事务中心管理。大量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的人事档案也由上述档案管理机构管理。二、随着政府机构改革,原“市或区县人才中心”更名为“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师范生档案由教育局保管)”
3,沈阳市人事局档案部的电话是多少?024-22534188已经不是了,是不是有新的?
档案管理处咨询电话:22531302
毕业生就业指导处电话:22523887
总咨询电话:22531911
早八点半到十一点半,下午一点至五点办公。
如果第一次来办理业务,本人需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不是沈阳户口的需带身份证原件,正规劳动合同原件(劳动合同需存档案中)。如不符合上述条件,需办理报到证改派,毕业两年内可以改派,如过了改派期,档案内无法做转正定级。
4,沈阳市和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地址和电话是什么?
沈阳市和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地址: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A座11楼 沈阳市和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电话:31912257 其他咨询方法:12333,12333热线是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直接服务于全体市民的一条服务方式。从2004年9月1日开通以来,每年受理40多万件市民的咨询投诉,均件件有回声,事事有着落,受到市民广泛的欢迎和各级领导的肯定。 1、人工坐席服务 每周一至周五8:30-17:00时,咨询员直接解答市民的电话咨询的问题,遇到疑难问题转专家解答,并可根据需要连线业务部门进行三方通话。 2、自助语音服务 市民每天24小时拨通“12333”选择“1”后,通过语音提示做相应的选择,就可以获取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政策和审批事项的具体内容。 3、自助传真 市民每天24小时拨通"12333"选择"2"后,按语音提示选择需要的文件,将文件目录内文件序列号码输入确认以后就可以收到此文件。 4、语音留言咨询者每天24小时可拨通"12333"选择"3"选择语音留言,将想要了解的内容留言(并记下ID号码)。12333咨询员将根据留言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回复。 扩展资料: 沈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电话及各处职责 1、劳动监察处办公电话:22899235 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并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指导和监督全市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拟订我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监督检查,协调处理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统筹协调落实国家关于家庭服务业工作重大决策和部署及省、市有关要求。组织拟订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政策、规划及标准。 2、工伤保险处。 办公电话:22522810 拟订全市工伤保险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拟订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康复等工伤保险管理办法,拟订工伤保险基金收缴、调节、管理以及待遇项目、结付标准有关政策,拟订工伤和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实施办法,拟订劳动鉴定机构管理办法。 组织开展工伤认定工作并指导经办机构业务工作,监督经办机构与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和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签订服务协议。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伤认定及相关工伤待遇政策的拟订。组织实施全市工伤预防工作。配合相关部门,通过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政策,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3、调解仲裁管理处。 办公电话:22894660 拟订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政策、规划、实施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并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有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相关协调工作。负责全市专、兼职仲裁员考核、聘用和仲裁员资格登记、审验、发证的管理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和平区人民政府-政府机构 参考资料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2333 参考资料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
5,沈阳市人事局的地址和电话在哪?
办理毕业生落户手续。
(1)户口落在单位或亲朋好友家的毕业生须持《报到证》到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毕业生就业指导处办理《落户通知书》,然后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落户通知书》等材料到落户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户口落在毕业生集体户口的毕业生须携带《报到证》、《毕业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张、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市内迁移的持《常住人口登记卡》、跨市迁移的持《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为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48号)到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毕业生就业指导处办理落户手续。中专或专科(含高职)学历毕业生另需提供《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
窗口对应咨询电话:024-22523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