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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妈带活鸡进地铁,地铁可以带活鸡上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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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铁可以带活鸡上车吗

地铁上不可以带活鸡上车。 以杭州市为例,《杭州地铁乘客守则》中规定: 第十一条 乘客携带的物品重量不得超过30千克,体积不得大于0.15立方米,长、宽、高之和不得超过1.8米,并不得影响其他乘客乘车。 第十二条 为保证乘车安全,乘客需配合车站工作人员的安全检查,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品及禽畜和猫、狗(盲人携带的导盲犬除外)等动物以及易污损、有严重异味、无包装易碎、尖锐物品进站、乘车。 第十三条 乘客不得携带风筝、充气气球、自行车(有安全包装的折叠自行车除外)以及影响地铁运营秩序和危及乘客人身安全的物品进站、乘车。 扩展资料 《杭州地铁乘客守则》中规定: 第十六条 上车的乘客在车门两侧候车,下车的乘客从车门中部下车;候车时,禁止倚靠屏蔽门;上、下列车时,应注意站台间隙;车门开启、关闭时,不得触摸车门和屏蔽门;列车车门蜂鸣器响、车门及屏蔽门警示灯亮时,乘客不得强行上、下车;车到终点时,乘客须带齐行李物品全部下车,严禁在车厢或车站内逗留。 第二十一条 乘客因自身健康问题或故意、过失造成自身伤害事故等行为,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因乘客原因造成地铁运营损失或伤害他人的行为,由其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二条 乘客应当自觉遵守地铁线路运营单位有关票务、安全等方面的服务须知,接受、配合地铁车站的安全检查,听从地铁工作人员的指挥;发生纠纷时,可向地铁工作人员反映,但不得影响地铁的正常运营。 参考资料来源:杭州地铁-杭州地铁乘客守则

地铁可以带活鸡上车吗

2,南京地铁大妈车厢内摆摊卖鸡,大妈的行为是否违规?

我认为这位大妈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乘坐地铁的相关条例,如果所有人都像这位大妈一样,那地铁跟菜市场有什么区别。希望这件事地铁部门一定要严肃处理,要不然这种事情在以后还有可能发生。地铁作为公共场所,不是这位大妈摆摊卖鸡的地方,虽然这些鸡已经杀好,但是还是会有独特的气味传出来,我相信买过鸡的人都知道,而有的人是受不了这种气味的,尤其是在地铁这种密闭场所更是会把这种气味放大,对人们的出行造成不好的体验。 大家要明白,在地铁上杀好的鸡在包装好的情况可以带上地铁,但地铁内不允许任何摆摊行为,乘客如有上述行为,地铁保护办公室工作人员巡查发现后将会进行行政处罚。在这里我要提一句,大家在公共场所一定要注意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就像大妈这种行为说实话真的是有点不道德,完全不顾他人的感受,只是为了自己的盈利目的而忽略他人的感受是不对的。 人生在世,要的就是一个面子问题,出门在外一定要注意个人的形象,不要在让自己看起来特别邋遢。就像这位大妈的行为虽然当时不会与人说什么,但是背后却会议论她的行为。我认为人要脸,树要皮,虽然说现在生活不易,但是起码还是要有一点尊严的。 对于这位大妈的行为只能说有问题,虽然违规,但是这方面并没有严格要求,但是我认为这都是属于基本常识吧,把这些东西自己带着也就算了,还在地铁上卖,不仅影响市容,让外国友人看见那不就真的丢人丢到了国外了么。这一点一定要引起大家注意,千万不要让这种行为再次发生了,真的很不好。

3,南京大妈回应地铁内摆摊卖鸡,称不存在贩卖行为,你对此事有何看法?

在我看来,在地铁内摆摊卖鸡肯定是存在贩卖行为的。想要做实体店生意很容易,只要租个门店就可以了,但是很多小商贩不想掏门店的钱,所以说就在路边摆摊,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留意到,在地铁内我们几乎没有看到摆摊的身影,因为地铁内是不允许摆摊的,可是这位大妈偏偏要在地铁内摆摊,被抓到了还不承认。事情是这样的,南京大妈回应地铁内摆摊卖鸡,称不存在贩卖行为,你对此事有何看法?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下方分享你的观点。 一,在地铁内卖东西就是贩卖行为。 有网友把南京大妈在地铁内摆摊卖鸡肉的视频发到了网上,记者就去采访这位南京大妈,但是大妈好像并不承认自己贩卖的行为,不管你承认不承认,在地铁内卖东西本身就是贩卖的行为。 二,地铁内是不允许贩卖物品的。 但凡是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地铁内是不允许贩卖物品的,因为地铁的路线是在地下空气流通很不方便,如果大家都在地铁内贩卖东西,所有的食品味道会串在一起,特别难闻,这也是地铁内不让卖东西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希望地铁安保可以做得更好,不要再让摆摊的人进来。 我认为这件事情不是只让南京大妈负责任,有大家有没有想到,地铁安保是非常严的,那么大妈是怎么进来的呢?我觉得南京大妈和地铁安保人员都需要负责人,大妈应该清楚地铁内是不让卖东西的,那就不要再把东西拿进来卖,而地铁的安保人员也是一样的,你们除了要检查违禁物品之外,还要看好小贩,不要让那些摆摊的人进来,这样那些小贩不就不会在地铁内贩卖物品了吗?

4,南京大妈地铁内摆摊卖鸡实为晾干沥水,大妈这么做合适吗?

首先大妈这种行为肯定是不合适的,是错误的。 事情发生在南京,11月6日有一位网友称有人竟然在地铁上售卖宰杀好的生鸡,售卖者把好几只鸡摆在地上,对车厢内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视频一经放到网上,就引起网友的关注,几乎所有人网友都觉得非常不可思议,认为地铁内怎么能贩卖东西呢?还是这种生鲜食品,网友质疑这位大妈是如何进入地铁内的,而这样堂而皇之地售卖竟然没有人管理,一时之间网友的口水几乎都要喷出屏幕之外了。 确实我当日也认为地铁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感到难以置信,因为南京地铁的人流量还是很大的,平时很难坐到位置,早晚高峰的时候都是人挨人,也早就禁止在地铁内食用任何食品,怎么可能容许售卖食品呢? 事情发生后很快就有人找到了当事人,而当事人童女士也知道了自己的事情被网友围观了,这也给她的生活造成了影响。她澄清道,自己当时并不是想要卖掉几只鸡,只是因为鸡是刚宰杀不久,所以有很多血水,于是她就把鸡拿出来摊在车厢内的地上,想让其表面血水能沥干些方便她携带,事后她也把地面抹干净了。 而经过这些天视频的传播以及网友的指责,大妈表示自己知道错了,以后再也不会这样做了。 事情虽然并不像拍摄者所称的那样是售卖,但是大妈的这种行为还是造成了错误的影响。 相信很多人都深有感触,因为地铁方便快捷,所以大家都喜欢乘坐地铁上下班,因为地铁空间有限,所以经常都是很拥挤,有限的空间容纳着众多忙碌的人们,而地铁内的空气夹杂着各种气味,本就不那么新鲜,在这种人多复杂的环境中,我们更应该做好个人自我管理,千万不要给别人造成不便。

5,活鸡能带上地铁吗

地铁可以带活鸡上车。严禁携带爆炸、易燃、自然、有毒、腐蚀性和杀伤性等危险品(如雷管、炸药、鞭炮、汽油、柴油、煤油、油漆、电石、液化气、各种酸类等)以及容易污损地铁设备和站、车环境的物品乘车。禁止携带超长(1.8米以上)、笨重(如自行车、洗衣机、电视机、台式电脑显示器、电冰箱、组合音响等)、动物以及妨碍公共卫生、车内通行和危害乘客安全(如玻璃及易碎玻璃制品)等物品乘车。 拓展资料: 根据《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 制定本守则。凡进站、乘车的,应当遵守本守则。法律法规轨道交通乘客守则沪交法(2007)520号(2002年6月3日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07年11月21日局长办公会议审议修正案通过) 一、根据《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制定本守则。 二、凡进入轨道交通车站(含出入口、通道)者均须遵守本守则。 三、乘客须持有效车票乘车。越站乘车的,应补交超过部分票款;无车票或持无效车票乘车的,应按单程的总票价补交票款,并可加收5倍以下票款。乘客持票进入收费区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出收费区;超过规定时间的,应按单程最低票价补交票款。 四、乘客须在安全线内候车,乘车时应先下后上,上、下列车应注意站台间隙;列车车门蜂鸣器响、车门及屏蔽门警示灯亮,乘客不得强行上下车;车门开启、关闭时,不得触摸车门;车到终点,乘客应全部下车。 五、主动照顾老、幼、病、残、孕妇及怀抱婴儿的乘客优先上、下车并让座。 六、可免费带领一名身高1.2米(含1.2米,下同)以下的儿童乘车,带领两名以上(含两名)的应另行购票。身高1.2米以下的儿童不得单独乘车。 七、乘客携带的物品重量不得超过20千克,长、宽、高之和不得超过1.8米,体积不得大于0.15立方米,并不得影响其他乘客乘车。 八、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品和易污损、有严重异味、无包装易碎、尖锐物品进站、乘车;不得携带宠物及未经全封闭包装的活禽进站、乘车。 九、禁止在轨道交通车站和车厢内使用滑板和溜冰鞋;赤脚、赤膊、油污衣裤者、醉酒肇事者、烈性传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状况危及他人安全者不得进站、乘车。 十、自觉保持车站、车厢的清洁卫生。不得踩踏车站和车厢内座席,严禁向轨道交通区域内抛掷杂物、垃圾。 十一、正确使用轨道交通自动扶梯、自动售检票机、公共交通卡充值验票机及有关设施、设备。因乘客原因造成其损坏的,应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 十二、应当自觉遵守轨道交通线路运营单位有关票务、安全等方面的服务须知,服从轨道交通工作人员的管理。发生纠纷时,可向轨道交通线路运营单位反映,但不得影响轨道交通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行。 十三、乘客违反《条例》规定行为的,按照《条例》设定的罚则予以处罚。十四、本守则自2007年12月25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 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