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农村初级社是哪年
本文目录索引
- 1,农村初级社是哪年
- 2,什么是初级社
- 3,农业互助组、初级农业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含义和区别是什么?
- 4,探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农业合作社与现阶段农业合作社异,同点及哪一个时期的农业合作社更好一点?
- 5,土地改革时的初级合作社 、高级合作社、互助组、人民公社 分别是什么?有什么用吗?作用是什么? 各位
- 6,在农业合作化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和政府领导农民创造的过渡形式有临时农业生产组、农业生产互助组、
- 7,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生产合作社,农民公社分别是什么
1,农村初级社是哪年
1956年把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由私有变为公有,实行集体经营,按劳分配。 成立了互助组--初级合作社--高级合作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有的地区开始试办。1953年发展到15053个,参加的农户27.2万户。最多时(1956年1月),达到139.4万个,参加的农户10668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90%。以后,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大量转变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6年底,全国75.6万个农业合作社中,还有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21.6万个,到1957年仅存3.6万个。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初级社。中国农民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建立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中国农村经济由个体经济转变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过渡形式。初级社一般是在互助组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其特点是:农民在自愿互利的原则下将私有土地、耕畜、大型农具等主要生产资料分社统一经营和使用,按照土地的质量和数量给予适当的土地分红,其他入社的生产资料也付给一定的报酬。初级社在社员分工和协作的基础上统一组织集体劳动,社员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取得劳动报酬,产品由社统一支配。初级社有一定的公共积累。初级社与互助组相比,实行了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的统一经营,积累了一定的公共财产,在社的统一计划下集体劳动,产品分配部分地实现了按劳分配的原则。初级社部分地改变了私有制,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是由个体经济转变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过渡形式。
2,什么是初级社
农业生产合作社
agricultural producers'cooperative
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的合作经济组织。亦称农业合作社,简称农业社。在中国,它是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帮助下,由劳动农民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组织的合作经济组织。它实行统一经营,即统一计划,统一使用社员的土地、耕畜、农具等主要生产资料,统一安排和使用劳动力,统一分配产品。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引导农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经济组织形式。按照生产资料公有化程度,可分为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亦称土地合作社,简称初级社。它建立在主要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社员将土地作价入股,统一经营;耕畜与大中农机具等生产资料归社统一使用;社员参加社内劳动。初级社的总收入,在扣除当年生产费用、税金、公积金和公益金以后,所余部分分给社员,作为社员的劳动报酬和土地等生产资料的报酬。社员劳动报酬一般高于土地报酬。劳动报酬根据按劳分配原则,采取劳动工分的形式。社员除参加社内劳动外,还可以耕种自留地和经营其他家庭副业,社员家庭副业的生产工具、零星树木、家畜、家禽以及生活资料等归社员所有。初级社实行民主管理,最高管理机关是社员大会。社员大会选出管理委员会管理社务,选出监察委员会监察社务。初级社同农业生产互助组相比,有很大不同。虽然土地和其他主要生产资料仍是私有的,但由于实行统一经营,并且积累了公共财产,因此具有相当多的社会主义因素,具有了半社会主义性质。它是合作农业经济的一种形式,是中国农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定性步骤。初级社的进一步发展是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简称高级社。它实现了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的公有和社员个人消费品的按劳分配。社员私有的土地无代价地转为集体所有;社员私有的耕畜、大中型农机具则按合理价格由社收买,或为集体财产。社员的生活资料和零星树木、家畜、家禽、小农具以及家庭副业所需要的工具等,仍属社员私有。高级社在有计划分工和协作的基础上组织社员参加社内的劳动。高级社的总收入在扣除税金、生产费、公积金和公益金以后,剩余部分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在社员之间进行分配。高级社实行民主管理,最高领导机关是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它选出管理委员会管理社务,选出监察委员会监察社务。由于高级社实现了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因此是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经济组织。同初级社相比,高级社能够较大规模地进行农业基本建设和采用新式农机具,为改变农业生产条件,实现农业技术改造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因地制宜地发展农、林、牧、渔和工副业生产,以满足社员、集体和国家的需要。
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过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前,在革命根据地也曾个别地组织过农业生产合作社。例如,在抗日战争时期,在陕北的安塞县就出现了一个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由于当时处于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没有推广。中国共产党领导农民积极组织农业社,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1950年只有19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其中初级社18个,高级社1个。1951年底发展到 130个,其中初级社129个,高级社1个。两年后,到1953年12月16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发布《关于农业生产合作社决议》的时候,农业生产合作社已经发展到1.5万多个,其中初级社1.5万个,高级社15个。1954年,农业社发展到11.4万多个,其中初级社11.4万个、高级社200个。当时,主要是初级社。1955年7月批判“右倾”以后,农业生产合作社迅速发展,大量的初级社转为高级社,许多互助组和个体农民直接并入高级社。到1956年年底,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75万个,其中初级社21万个、高级社54万个。参加高级社的农户占全国总农户的88%,标志着中国农村在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1958年9月发动人民公社化运动,到年底实现了公社化。后来,经过多次调整,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农业生产合作社成为人民公社的生产队。1979年以后,在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鼓舞下,广大社员和基层干部对农村人民公社的体制进行了改革,有些人民公社在政社分设以后,把原来的生产队又改为农业生产合作社,而农业生产合作社也由于实行了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在经营形式与生产组织形式上有了很大的变化。经过农村社会主义生产关系重大调整,它已成为更适合于中国国情的一种社会主义合作经济组织。
深入了解:
http://journal.sdau.edu.cn/jingji5.htm
3,农业互助组、初级农业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含义和区别是什么?
一含义: 1.农业生产互助组 亦称“农业劳动互助组”,简称“互助组”。50年代初期,我国农民为了解决农业生产中各自的劳动力、畜力、农具不足的困难,在自愿互利基础上建立的劳动互助组织。 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临时互助组,一般由几户农民在农忙季节临时组织起来,进行换工互助,农忙过后,即行解散,是互助组的初级形式。 二是常年互助组,规模一般较临时互助组大,组员比较稳定,除全年在主要农事活动上进行劳动互助外,还进行其他农副业的互助结合,并且在组员之间有初步的劳动分工,有的还积累了小量的公共财产,是互助组的高级形式。 2.初级农业合作社 亦称土地合作社,简称初级社。它建立在主要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社员将土地作价入股,统一经营;耕畜与大中农机具等生产资料归社统一使用;社员参加社内劳动。初级社的总收入,在扣除当年生产费用、税金、公积金和公益金以后,所余部分分给社员,作为社员的劳动报酬和土地等生产资料的报酬。 社员劳动报酬一般高于土地报酬。劳动报酬根据按劳分配原则,采取劳动工分的形式。社员除参加社内劳动外,还可以耕种自留地和经营其他家庭副业,社员家庭副业的生产工具、零星树木、家畜、家禽以及生活资料等归社员所有。初级社实行民主管理,最高管理机关是社员大会。 社员大会选出管理委员会管理社务,选出监察委员会监察社务。初级社同农业生产互助组相比,有很大不同。虽然土地和其他主要生产资料仍是私有的,但由于实行统一经营,并且积累了公共财产,因此具有相当多的社会主义因素,具有了半社会主义性质。它是合作农业经济的一种形式,是中国农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定性步骤。初级社的进一步发展是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3.高级农业上产合作社 简称高级社。它实现了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的公有和社员个人消费品的按劳分配。社员私有的土地无代价地转为集体所有;社员私有的耕畜、大中型农机具则按合理价格由社收买,或为集体财产。社员的生活资料和零星树木、家畜、家禽、小农具以及家庭副业所需要的工具等,仍属社员私有。高级社在有计划分工和协作的基础上组织社员参加社内的劳动。 高级社的总收入在扣除税金、生产费、公积金和公益金以后,剩余部分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在社员之间进行分配。高级社实行民主管理,最高领导机关是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它选出管理委员会管理社务,选出监察委员会监察社务。由于高级社实现了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因此是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经济组织。 同初级社相比,高级社能够较大规模地进行农业基本建设和采用新式农机具,为改变农业生产条件,实现农业技术改造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因地制宜地发展农、林、牧、渔和工副业生产,以满足社员、集体和国家的需要。 二.区别 按照生产资料公有化程度划分,农业社有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两种。 拓展资料 农业劳动互助组织,在中国有较长的历史。本来是农民解决生产中的困难的一种形式。在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已经开始建立和发展各种形式的劳动互助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由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积极领导和支持,农业劳动互助组织有了更快的发展。1950年有272万个互助组,到1954年最高达到 993万个。互助组的进一步发展就是农业生产合作社。到1957年互助组全部转入农业生产合作社。
4,探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农业合作社与现阶段农业合作社异,同点及哪一个时期的农业合作社更好一点?
【点评】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中初级农业合作社的性质问题,当时建立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即是具有半社会主义性质的新形式,从而顺利地完成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这种形式既能避免农村生产力的破坏,逐步地引导农民摆脱私有制的束缚,又能使农民愿意接受,根据我国农业的特点和农民的习惯。在当时,党采取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等由低级到高级的步骤和形式。在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
5,土地改革时的初级合作社 、高级合作社、互助组、人民公社 分别是什么?有什么用吗?作用是什么? 各位
这是我国解放初期轰轰烈烈的斗地主分田地的土地改革运动。 1、从以户为单位的单干到之后的志愿联合的互助组,成为以各自分得的田地及简单的生产工具联合耕种的小集体生产关系。初步解决了农民的饥饿问题,也明晰了集体所有的土地性质。 2、互助组为后来政府倡导的从初级到高级农业合作发展建立了雏形 ,农业合作进一步释放了劳动生产力。以政府和农民出资入股分红的农村农业合作信用社(银行)自此扎根于农村集市。 3、1958年至1983从成立到取消的人民公社是当今乡镇政府机关的前身,是管辖下分若干个由自然村屯小生产队组合的生产大队的农牧渔业生产的农村基层政府机构。由此我国农村农业以农为主,林牧富渔为辅的生产的关系逐步趋向成熟,也成为国民经济的大支柱。 谢谢采纳
6,在农业合作化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和政府领导农民创造的过渡形式有临时农业生产组、农业生产互助组、
人民公社化
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是我们党在五十年代后期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中,为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所作的一项重大决策。
农业生产合作社
中国劳动农民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组织起来从事农业生产的集体经济组织。根据生产资料公有化程度的不同,有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和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两种形式。
农民生产合作社是是三大改造的一方面.人民公社就是平均分配,不按劳分配,严重挫伤了农民生产积极性,是党在社会主义道路探索中的一个错误做法。
两者一好一坏,有着本质的区别,最初只是一种探索,并没有说是一种已经实践过的道路,只是在后期发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出现了失误。现在回头看也要一分为二地看
7,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生产合作社,农民公社分别是什么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指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组织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其基本特点是在保留集体经济必要的统一经营的同时、集体将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承包给农户,承包户根据承包合同规定的权限,独立作出经营决策,并在完成国家和集体任务的前提下分享经营成果、一般做法是将土地等按人口或劳动力比例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分给农户经营。承包户和集体经济组织签定承包合同。是指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组织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其基本特点是在保留集体经济必要的统一经营的同时,集体将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承包给农户,承包户根据承包合同规定的权限,独立作出经营决策,并在完成国家和集体任务的前提下分享经营成果、一般做法是将土地等按人口或劳动力比例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分给农户经营。承包户和集体经济组织签定承包合同。 农业生产合作社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的合作经济组织。亦称农业合作社,简称农业社。是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帮助下,由劳动农民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组织起来的合作经济组织。按照生产资料公有化程度划分,农业社有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两种。初级社。它建立在主要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社员将土地作价入股,统一经营;耕畜与大中农机具等生产资料归社统一使用;社员参加社内劳动。初级社的总收入,在扣除当年生产费用、税金、公积金和公益金以后,所余部分分给社员,作为社员的劳动报酬和土地等生产资料的报酬。社员劳动报酬一般高于土地报酬。劳动报酬根据按劳分配原则,采取劳动工分的形式。社员除参加社内劳动外,还可以耕种自留地和经营其他家庭副业,社员家庭副业的生产工具、零星树木、家畜、家禽以及生活资料等归社员所有。初级社实行民主管理,最高管理机关是社员大会。社员大会选出管理委员会管理社务,选出监察委员会监察社务。初级社同农业生产互助组相比,有很大不同。虽然土地和其他主要生产资料仍是私有的,但由于实行统一经营,并且积累了公共财产,因此具有相当多的社会主义因素,具有了半社会主义性质。它是合作农业经济的一种形式,是中国农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定性步骤。初级社的进一步发展是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社。它实现了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的公有和社员个人消费品的按劳分配。社员私有的土地无代价地转为集体所有;社员私有的耕畜、大中型农机具则按合理价格由社收买,或为集体财产。社员的生活资料和零星树木、家畜、家禽、小农具以及家庭副业所需要的工具等,仍属社员私有。高级社在有计划分工和协作的基础上组织社员参加社内的劳动。高级社的总收入在扣除税金、生产费、公积金和公益金以后,剩余部分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在社员之间进行分配。高级社实行民主管理,最高领导机关是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它选出管理委员会管理社务,选出监察委员会监察社务。由于高级社实现了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因此是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经济组织。同初级社相比,高级社能够较大规模地进行农业基本建设和采用新式农机具,为改变农业生产条件,实现农业技术改造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因地制宜地发展农、林、牧、渔和工副业生产,以满足社员、集体和国家的需要。 农民公社全称农村人民公社,即人民公社是在高级农业生产社的基础上联合起来组成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经济组织。成立初期,生产资料实行过单一的公社所有制,在分配上实行过工资制和供给制相结合,并取消了自留地,压缩了社员家庭副业,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影响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是我国在建国后的一次错误。 三者的历史顺序依次是农业生产合作社,农民公社,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生产合作社并不是完全的公有制,农民公社是过分的公有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土地国有,使用权归农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