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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三同时,建设项目“三同时”指什么?

本文目录索引

1,建设项目“三同时”指什么?

根据我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根据我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要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根据我国2015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扩展资料 “三同时”制度是在中国出台最早的一项环境管理制度。它是中国的独创,是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和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是具有中国特色并行之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度。 “三同时”制度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一个创举,是在总结我国环境管理实践经验基础上,被我国法律所确认的一项重要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这项制度最早规定于1973年的《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在1979年的《环境保护法(试行)》中做了进一步规定。 此后的一系列环境法律法规也都重申了“三同时”制度。1986年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对“三同时”制度做了具体规定,1998年对《办法》做了修改并新颁布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它对“三同时”制度做了进一步的具体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三同时”指什么?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三同时”是什么?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三同时”是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和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三同时”是2010年11月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第二章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第三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第四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和竣工验收的内容是三个同时。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三同时”适用对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扩展资料: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三同时”的重要性: 不仅要核查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更要核查由建设单位组织的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评审和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情况,查看聘请的专家是否符合专业要素、业务要素、能力要素,专家人数是否与项目投资规模相匹配,安全评价报告是否符合项目实际等。 对核查出的突出问题,要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决不姑息。要帮助企业分析原因,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建设项目“三同时”程序规范、审查内容全面,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对弄虚作假,蒙混过关,采取欺骗手段逃避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的,除限期要求整改并实施行政处罚外,要将该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在媒体进行曝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监管局开展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

3,什么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劳动法》第六章第五十三条明确要求:“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还有环境三同时,可以查环保法,如果还要有具体实施再联系

4,建设项目“三同时”指什么

法律分析:三同时指的是,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