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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法制的核心价值是,保密法制的核心价值是是什么?

本文目录索引

1,保密法制的核心价值是是什么?

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一条明确规定: 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法。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 保密法制的核心价值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密法律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我国保密法制建设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已取得显著成绩,为推进保密依法行政奠定了坚实基础。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 我国现行保密法律制度体系主要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宪法 我国宪法第五十三条中关于公民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和国家机构具体职能的规定,是全部保密法律制度的基本依据。 2、法律 保密法律主要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有关法律中涉及保密的法律条款,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专门的保密法律。保密法是我国保密法律体系的主干,此外,在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国家安全法、公务员法等法律中涉及国家秘密的条款,都属于保密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 3、保密法规 保密法规包括保密行政法规和地方性保密法规。保密行政法规主要包括经国务院批准颁布的保密法实施条例,其他相关法律实施条例、办法和细则中有关保密条款的规定。地方性保密法规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保密法实施细则,或在其他地方性法规中规定的保密管理制度等。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 4、保密规章 保密行政规章主要由国家保密行政主管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保密规章、规范性文件,也包括其他规章中的保密条款和法律授权部门对保密法律规定的解释。 5、国家保密标准 国家保密标准是经授权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制定、发布实施,在国家秘密信息的产生、处理、传输、存储和载体销毁的全过程中都应严格执行的标准。国家保密标准适用于全国各行各业、各单位对国家秘密的保护工作,是特殊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是国家信息安全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 6、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司法机关在司法实践中,对相关罪名的具体适用标准作出了详细的司法解释,对司法实践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7、国际公约或政府间协定的相关规定 在国际交往中,根据国际公约的规定,在我国承担公约义务的范围内,我国政府也会承担相关保守秘密的义务,这成为我国保密法律法规的另一重要法律渊源。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

保密法制的核心价值是是什么?

2,保密法制的核心价值是什么

保密法制核心价值观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第一条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法。第二条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保密法制的内容 保密法规包括保密行政法规和地方性保密法规。保密行政法规主要包括经国务院批准颁布的保密法实施条例,其他相关法律实施条例、办法和细则中有关保密条款的规定。 保密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保密法律规范之中,体现保密法的根本价值的基础性、本源性法律原理和准则,对保密立法、执法和司法以及法律文化建设有着重要作用。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3,《保密法》的宗旨

《保密法》的宗旨为: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于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扩展资料: 保密法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第四条 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以下简称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 第五条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 第六条 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管理本机关和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管理或者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 第七条 机关、单位应当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检查。 第八条 国家对在保守、保护国家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4,保密法的意义多大?

《保密法》是建国以来我国第一部比较完备的、与形势相适应的管理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的法律,它的颁布实施,对于调整和加强新时期的保密工作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1、《保密法》是保护国家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打击泄露、窃取国家秘密犯罪行为的法律武器。它的颁布实施,为我们准确地打击泄露国家秘密和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犯罪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 2、《保密法》是各机关、单位和全体公民保守国家秘密的行为准则。《保密法》的制定颁布、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有助于全体公民,特别是国家工作人员逐步增强保密责任感,增强敌情观念、保密观念、纪律观念、法制观念,从而逐步形成自觉保守国家秘密的良好社会风尚。 3、《保密法》是建设我国保密法规体系的基础,它从根本上规定了我国保密法制建设的方针、原则和重要措施。 根据《保密法》,国务院批准发布了《保密法实施办法》,国家保密局会同有关部门逐步制定或修订了保密范围和专项保密法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中央各部门已经或将要制定保密细则和有关地方性保密法规。 各机关单位也要健全、完善各项保密制度,一个以《保密法》为核心的保密法规体系正在逐步形成,这对于加强和改进我国的保密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将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 4、《保密法》是深化我国保密工作改革,加强保密工作管理的法律准绳。《保密法》在继承我国保密工作的优良传统和制度,总结我国保密工作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形势的新发展,对保密工作进行了若干重大改革。 例如,界定了国家秘密的定义,规定了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范围和保密期限,明确了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的保密工作方针、原则等等。《保密法》的这些规定,是指导我国保密工作深化改革的指南。 《保密法》对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中央政府的各个主管部门保密工作机构的设置及职权,都作了原则规定,这对健全保密管理体制,加强保密工作有着重大意义,使全国保密工作纳入了依法管理轨道,有了组织保证。 扩展资料: 保密法的作用: 1.以国家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我国保密工作的根本宗旨和基本方针、原则,为保密工作的发展指明了正确的方向; 2.划清了国家秘密与非国家秘密的基本界限,确立了确定、变更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和保密期限的法律程序,规定了解密的办法,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保密范围不清、密级混乱、密级一定终身的违反保密工作本身发展规律的现象; 3.为完善我国保密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提出了统一要求,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制定保密规章制度奠定了基础; 4.明确了泄密法律责任,划清了罪与非罪的界限和量刑标准,为及时惩治犯罪和准确打击泄密违法行为提供了法律武器; 5.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我国保密工作的管理体制,确立了我国保密工作部门的地位,为其依法行使职权提供了法律保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密法

5,国家秘密和其他秘密的最大区别是依照什么确定

国家秘密区别于其他秘密的关键在于“泄露后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 保密法第一条开宗明义,明确立法宗旨是“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保密法关于国家秘密概念的条款也强调了“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这个本质特征。 与此同时,保密法第九条规定,“下列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第十条又依据泄露后损害后果的程度,对国家秘密的密级作出划分。 综合以上条款,认识和理解国家秘密,最根本的是要从“国家安全和利益”的角度加以考量,充分认识到国家秘密与国家安全和利益密切相关,并且其泄露后会给国家安全和利益带来损害。这是国家秘密区别于其他秘密的关键所在,是区分国家秘密与非国家秘密的主要标准。 扩展资料:现实中的国家秘密:不同角色的不同认知要求 合法的国家秘密是实质标准和形式标准相统一的结果。但实际工作中,可能存在实质与形式不统一的情形。为了正确认识和理解现实中的国家秘密,应当区分“定密者”和“知密者”两种角色,对实质和形式标准做不同把握。 1、定密者角色要求 从产生国家秘密的机关单位及其定密责任人、承办人(这里统称定密者)的角度,什么是国家秘密,应当把握“先实质后形式”的原则。 即,对定密者来说,一个事项产生以后,首要的是看这个事项是否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对符合保密事项范围等定密依据、泄露后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就应视其为事实上的国家秘密,严格采取保密措施。 其次是形式标准。产生的事项具备国家秘密本质属性的,定密者应当立即履行程序将其确定下来、标注特定的国家秘密标志;产生的事项不具备国家秘密本质属性,或者因形势变化不再具有本质属性的,不需要定密、应当对标密的事项及时作出纠正,或者及时予以解密。 定密者的使命就是将一个“事实上是”的国家秘密转变为“形式上也是”的国家秘密,赋予国家秘密事项合法的地位。 2、知密者角色要求 从知悉范围内的机关单位及其人员(这里统称知密者)的角度,什么是国家秘密,应当把握“先形式后实质”的原则。即,对知悉者而言,首先要将具有国家秘密标志的事项视为合法的国家秘密。 前文提到,具有国家秘密标志是判断某一事项、信息、资料或者物品是否属于国家秘密的外在标准。具备了国家秘密标志的事项,应当被默认为具备本质属性、并已经过合法程序确定。在被有权机关纠正或者解除前、在其标注的保密期限届满前,任何个人或者组织都不得否定其法律约束力,更不能擅自按照非国家秘密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保密局-什么是国家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