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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具体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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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具体是什么意思呢?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字面意思为允许当官的放火胡作非为,不允许老百姓点灯照明,指有权有势的人自己可以胡作非为,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 游编著的《老学庵笔记》有这样一则故事:一个叫田登的州官不准下属及州中百姓叫他的名字,也不准写他的名字,到了正月十五照例要放灯三天。写布告的小吏不敢写灯字,改为“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由此便有了“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的笑话。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具体是什么意思呢?

2,为什么有一句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什么意思啊?

这篇文章讽刺了那些践踏百姓权益的封建统治者,揭露了他们仗势欺压百姓,胡做非为的丑恶嘴脸. 原文: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宋朝田登做州官,为避官讳不许百姓言“登”,因登和灯同音于是点灯就成了“点火”元宵放灯就只好“本州依例放火三日”吓得百姓四散 这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的由来,后遂以“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比喻统治者可以为非作歹,而百姓的正当言行也要受到种种限制。 故事背景 北宋时,有个州的太守名叫田登,为人心胸狭隘,专制蛮横。因为他名“登”,所以,不许州内的百姓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同音的字。说到他这个忌讳,还真有些来历…… 蒲田村,一个依山傍水的村庄,方圆几千里,山、塘、田、地……树木茂盛,水清田肥。这些地方,大多都归村上的富翁“田百万”所有。这个老地主——田百万,虽家中良田万倾,但身边却无一子。 于是,他到处花重金请风水,请高人卜卦。到了40岁时,终于得了一个儿子,视他为掌上明珠。算命的说:“晚年得子,必定升官晋爵,金银财宝滚滚而来。”于是,他为儿子早日登科、做官,一步登天,就取名叫“田登”。 田登,出生的时候早产,大大的脑袋,两只极小极小的鼠眼,往上兑,眉不清,目不秀,身材矮胖。从小顽劣,又是出自富豪之家,便总是欺负小朋友,而小朋友们也常常拿“凳子”取笑他。 他受不了这个气,便向他爹田百万说:“他们都拿‘凳子’取笑我,我长大当官以后,一定要让所有人都不说这个字。” 田登当官后,命州内的百姓不许说与“登”同音的字,要用某字来代替——花园里的灯心草叫做开心草,灯台、灯罩、灯笼得叫亮托、遮光、路照,太守出门登车得说驾车,就连吹捧太守“登峰造极”也得说“爬峰造极”…… 谁要是触犯了他这个忌讳,便要加上“侮辱地方长官”的罪名,轻则挨板子,重则判刑。 一天,太守田登正在堂中坐着,一个仆人被衙役带上公堂。仆人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大声求侥:“冤枉呀!太守大人,今天我也没干什么呀!只是天刚亮,我就去厅前闭灯,不知犯了什么罪,被衙役蹬了一脚,差点被蹬下凳子。” 太守田登一听,大怒,命人把仆人捆了个五花大绑,吼道:“大胆刁民,竟敢犯了我的忌讳还不知罪,拉下去,赏五十大板”…… 从此以后,太守府中上下,人人都不敢直呼他的“名讳”了…… 一年一度的元宵佳节马上要到来了,按照以前的习惯,州里要点三天花灯表示庆祝,州府的衙役贴出告示,让百姓按时来观灯。 这次可让出告示的小官感到为难,用“灯”字要触犯太守的忌讳,不用“灯”字意思又表达不明白。想了好久,写告示的小官灵机一动,把“灯”字改成了“火”字。这样,告示上就写成了“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告示贴出后,百姓们看了都很惊慌,尤其是一些外地来的客人,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还真以为官府要在城里放三天大火呢!都纷纷收拾行李,争着离开这是非之地。 当地的百姓,平时就对田登的蛮横无理已经非常不满,这次看了官府贴的告示,更是气愤万分。于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个典故就一直流传到现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州官放火

3,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是什么意思

允许当官的放火胡作非为,不允许老百姓点灯照明;这句话是指反动统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为,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 这句话出自宋代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田登做州官时,自己规定要避讳他的名字,谁误犯了他的名字就生气,吏卒大多因此挨板子。于是人们不得不把“灯”叫作“火”。正月十五摆设花灯,允许民众进城观看,吏卒书写告示,公布在集市上:“本州依照惯例,放火三天。”所以就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就是来源于此。 扩展资料: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文化意蕴: 田登讳名”所采取的方法是“举州皆谓‘灯’为‘火’”,元宵节 “放灯”自然是改称“放火”了。应该说这也是避讳所常用的一种方法,但却落下了一个千古笑柄,这就是“放火”有罪的价值观念起了关键的作用。 按照《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第375页的解释,“放火”是指“为某种目的点火焚烧山林、粮草、房屋等”,这种行为往往具有极大的破坏性,因而包括汉民族在内的世界许多民族历来把它与“杀人”并举,等量齐观,视为无法无天的强暴行为。正是这种价值观念的深刻影响,才使得“放火”与“点灯”能够构成非常强烈的对比。 “官民对立”的社会现象 ,从“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之语可知,太守田登为人专制蛮横,自讳太深,半点也容不得别人犯讳。他手下的吏卒要是“犯讳”都“多被榜笞”,那么,平民百姓要是“犯讳”,其命运也就可想而知了。 成语“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正是通过“只许……不许……”这种具有强烈对比的特殊句式,深刻地表达出“有权势者可以任所欲为,而普通人的言行却受到种种无理的限制”这种极不合理的社会现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4,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是什么意思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意思是:允许当官的放火胡作非为,不允许老百姓点灯照明。指有权有势的人自己可以胡作非为,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 出自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译文:田登做州官时,自己规定要避讳他的名字,谁误犯了他的名字就生气,吏卒大多因此挨板子。于是人们不得不把“灯”叫做“火”。 正月十五摆设花灯,允许民众进城观看,吏卒书写告示,公布在集市上:“本州依照惯例,放火三天。”所以就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就是来源于此。 扩展资料: 关于田登的故事: 北宋时,有个州的太守名叫田登,为人心胸狭隘,专制蛮横。因为他名“登”,所以,不许州内的百姓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同音的字。说到他这个忌讳,还真有些来历…… 蒲田村,一个依山傍水的村庄,方圆几千里,山、塘、田、地……树木茂盛,水清田肥。这些地方,大多都归村上的富翁“田百万”所有。这个老地主——田百万,虽家中良田万倾,但身边却无一子。 于是,他到处花重金请风水,请高人卜卦。到了40岁时,终于得了一个儿子,视他为掌上明珠。算命的说:“晚年得子,必定升官晋爵,金银财宝滚滚而来。”于是,他为儿子早日登科、做官,一步登天,就取名叫“田登”。 田登,出生的时候早产,大大的脑袋,两只极小极小的鼠眼,往上兑,眉不清,目不秀,身材矮胖。从小顽劣,又是出自富豪之家,便总是欺负小朋友,而小朋友们也常常拿“凳子”取笑他。 他受不了这个气,便向他爹田百万说:“他们都拿‘凳子’取笑我,我长大当官以后,一定要让所有人都不说这个字。” 田登当官后,命州内的百姓不许说与“登”同音的字,要用某字来代替——花园里的灯心草叫做开心草,灯台、灯罩、灯笼得叫亮托、遮光、路照,太守出门登车得说驾车,就连吹捧太守“登峰造极”也得说“爬峰造极”

5,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是什么意思?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意思是,允许当官的放火胡作非为,不允许老百姓点灯照明。指有权有势的人自己可以胡作非为,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 出自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后因以“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译文:田登作郡守时,非常忌讳别人冒犯他的名字,甚至连“灯”字也不让别人说。为此,他先后惩治了包括吏卒在内的许多人。 于是,整个州郡内,人们都戏称“灯”为“火”,把“点灯”称为“放火”。元宵节晚上放灯,田登允许人们前来游观,就让手下人写了一张公告榜贴出去,榜上写着:“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扩展资料 本文通过一则避讳的小故事,嘲讽了那些践踏百姓权益的当代统治者,将他们的丑恶嘴脸揭露得淋漓尽致。 形容统治者可以为所欲为、胡作非为,而人民的正当言行却受到种种限制。亦泛指自己任意而为,反而严格要求别人或不许他人有正当的权利。

6,只许周公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什么意思?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意思为允许当官的放火胡作非为,不允许老百姓点灯照明,指有权有势的人自己可以胡作非为,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 出自宋代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 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故语云:“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本此。 译文: 田登做州官时,自己规定要避讳他的名字,谁误犯了他的名字就生气,吏卒大多因此挨板子。于是人们不得不把“灯”叫作“火”。正月十五摆设花灯,允许民众进城观看,吏卒书写告示,公布在集市上:“本州依照惯例,放火三天。”所以就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就是来源于此。 扩展资料: 田登当了太守,自己忌讳别人说或者写他的名字,因此整个州的老百姓只好把“灯”字读成或者写成“火”字。 到了元宵节,州里要放灯三天,让老百姓观赏。官吏们因为害怕读写“灯”字犯了田登太守的忌讳,因此写布告张贴在集市上说:“本州依照惯例放火三天。” 这个成语故事出自《老学庵笔记》。《老学庵笔记》,南宋著名诗人陆游晚年所著,内容大多是记载遗闻轶事,考订诗文,间采民间传说。 太守田登,鱼肉百姓,专横跋扈,以致不让人们说“登”字,写“登”字,以及与“登”同音的字,否则便是对他的大不敬,轻则毒打,重则处死。因此上元佳节放灯三日,“安民告示”上只好改写为“放火三日”,闹出一场讽刺性的大笑话。 成语“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就是从这个故事概括出来的。现在人们用来比喻反动统治者专制横蛮,可以任意干坏事,而人民群众的正当行为却受到种种的限制。

7,只准周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什么意思?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zhǐ xǔ zhōu guān fàng huǒ,bù xǔ bǎi xìng diǎn dēng),允许当官的放火胡作非为,不允许老百姓点灯照明。指有权有势的人自己可以胡作非为,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 出自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后因以“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形容统治者可以为所欲为、胡作非为,而人民的正当言行却受到种种限制。亦泛指自己任意而为,反而严格要求别人或不许他人有正当的权利。 原文 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故语云:“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本此。 ——陆游《老学庵笔记》 [2] 注释 1.田登:宋朝人,人名。 2.作郡:做州的长官。 3.讳:避讳“自讳”即不许别人说自己的名字。 4.榜笞:用棍棒、竹板打、拷打。 5.上元:正月十五,是元宵节。 6:放灯:悬挂彩灯。 7.州治:州府所在地。 8.榜:告示。 9.揭:公布。 10.许:允许。 11.云:说。 译文 田登做州官时,自己规定要避讳他的名字,谁误犯了他的名字就生气,吏卒大多因此挨板子。于是人们不得不把“灯”叫作“火”。正月十五摆设花灯,允许民众进城观看,吏卒书写告示,公布在集市上:“本州依照惯例,放火三天。”所以就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就是来源于此。 扩展资料 北宋时,常州的太守名叫田登,为人专制蛮横,因为他的名字里有个“登”字,所以不许州内的百姓在谈话时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字同音的字。于是,只要是与“登”字同音,都要其它字来代替。谁要是触犯了他这个忌讳,便要被加上“侮辱地方长官”的罪名,重则判刑,轻则挨板子。不少吏卒因为说到与“登”同音的字,都遭到鞭打。 一年一度的元宵佳节即将到来。依照以往的惯例,州城里都要放三天焰火,点三天花灯表示庆祝。州府衙门要提前贴出告示,让老百姓到时候前来观灯。 可是这次,却让出告示的官员感到左右为难。怎么写呢?用上“灯”字,要触犯太守;不用“灯”字,意思又表达不明白。想了好久,写告示的小官员只能把“灯”字改成“火”字。这样,告示上就写成了“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告示贴出后,老百姓看了都惊吵喧闹起来。尤其是一些外地来的客人,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还真的以为官府要在城里放三天火呢!大家纷纷收拾行李,争相离开这是非之地。 当地的老百姓,平时对于田登的专制蛮横无理已经是非常不满,这次看了官府贴出的这张告示,更是气愤万分,忿忿地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是什么世道!”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8,只许官兵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什么意思,? 怎么来的?

出《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


北宋有个州太守叫田登,他管的老百姓,连“登”的同音字都不能说。灯心草要叫开心草;灯台、灯罩、灯笼得叫亮托、遮光、路照;登车得说成驾车……这可真是把避讳发展到了登封造极的地步!啊不,那得叫“爬峰造极”,要不这么改就会被扣上“侮辱地方长官”的罪名,轻则挨板子,重则判刑。农历正月十五,全州欢度元宵,按例大放花灯。官府贴告示时,讳用“灯”字,便在所有告示上大书“本州依例放火三日”。不少外地人见此大为吃惊,问明缘由后,讽云:“真乃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也!”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说法就是这么来的。
后喻在上者可为非作歹,在下者却处处受限。

9,俗语"只许官兵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出自什么地方?表达什么意思?

出《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


北宋有个州太守叫田登,他管的老百姓,连“登”的同音字都不能说。灯心草要叫开心草;灯台、灯罩、灯笼得叫亮托、遮光、路照;登车得说成驾车……这可真是把避讳发展到了登封造极的地步!啊不,那得叫“爬峰造极”,要不这么改就会被扣上“侮辱地方长官”的罪名,轻则挨板子,重则判刑。农历正月十五,全州欢度元宵,按例大放花灯。官府贴告示时,讳用“灯”字,便在所有告示上大书“本州依例放火三日”。不少外地人见此大为吃惊,问明缘由后,讽云:“真乃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也!”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说法就是这么来的。
后喻在上者可为非作歹,在下者却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