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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复印件,户口薄复印件是什么?

本文目录索引

1,户口薄复印件是什么?

复印件是指将户口本复印完之后得到的那张复印纸。一般需要复印户口本首页和自己页。
户口本的使用:一、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二、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三、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四、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五、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户口薄复印件是什么?

2,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是什么意思?

户口本原件就是指户口本。 复印件是指将户口本复印完之后得到的那张复印纸。 户口本的使用: 一、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二、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三、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四、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五、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扩展资料 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填写说明 一、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应使用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字填写,民族自治地区可使用本民族的文字或选用一种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填写。 二、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可用计算机填写,也可用手工填写。凡用手工填写的,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钢笔书写,字迹要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三、填写内容相同的,要将内容都写上,不得以“同上”或其他符号代替。 四、有关登记项目的填写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户口本

3,户口本复印件有规定什么样子吗?

能看清是可以的。 户口本复印要求如下: 户口本需要复印首页(有户号、详细地址、户主姓名、两个公章的那一页),和自己的那一页《常住户口登记卡》即可,其它的成员不需要复印。 扩展资料: 1、一般户口本,如果提到了户口本复印件,那么指的都是从第一页(有所在城市的公安局敲章)复印到最后一页。无论是迁出亲属还是过世亲属的记录都需要复印。有多少也复印多少也。哪怕只有一页户主,后面再无其他户籍人员也是要复印的。 2、因为做签证要求的户口本的复印件指的是全本复印件。是为了看到整本户口本内人员的信息。 3、有的公安局因为工作疏忽,跳页记录的情况也有发生。所以说只有提供了全本的复印件,才可以看到这个户口内所有的人员真实情况。 4、举个例子:上海的户口本上一共有16页,都很清楚的标明。所以一般需要提供到最后一页。而外地很多户口本上没有页数,那么复印到第一个空白页也是可以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户口簿

4,户口本复印件需要复印正反两面怎样复印?

户口本没有正反面之分,要是入职复印户口本的,一般复印户口本首页以及当事人所在页就可以了,可到当地打字复印店复印,复印店相关工作人员会帮你复印。 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公民更正或者变更姓名、性别、民族成份、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等5项户口登记项目内容,或者因户口迁移,凭居民户口簿无法证明的事项,需要开具相应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查阅户籍档案并出具。 注销户口证明。公民因死亡、服现役、加入外国国籍、出国(境)定居、被判处徒刑注销户口,或者因重复(虚假)户口被注销,需要开具注销户口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出具。 扩展资料 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居民户口簿

5,户口簿复印件怎样复印?

户口本需要复印首页(有户号、详细地址、户主姓名、两个公章的那一页),和自己的那一页《常住户口登记卡》即可,其它的成员不需要复印。 一、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二、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三、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四、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五、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扩展资料 居民户口簿的填写 1.户号——填写户口登记机关为其编定的该户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的顺序号。 2.居民户口簿首页套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户口专用章。承办人按规定填写完毕后,应签字或盖章,填写签发居民户口簿时的日期,并加盖户口登记机关的户口专用章。 3.住址变动登记——填写该户在本户口管辖区内变动常住地后的住址名称、变动住址的日期,并由承办人签宇或盖章。 4.何时由何地迁来本市(县)——对由本市(县)以外地区迁人的公民,填写其迁入落户的时间和迁出地的详细地址。世居本市(县)的,填写“久居”。 5.何时由何地过来本址——填写本人迁来本户口管辖区之前在本市的常住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及迁入落户的时间。世居本址,填写“久居”。 6.登记日期——填写户口登记机关建立常住人口登记卡时的具体日期。 7.登记事项变更和更正记——登记项目内容发生变更、更正,应在本栏填写变更、更正后的项目内容、时间,并由承办人签字或签章。 8.属集体户口的,“户主姓名”和“户主或与户主关系”两栏不填。 居民户口簿内其余各项登记内容的填写,均与常住人口登记表内有关各项的填写说明相同。 常住人口登记卡由承办人按规定填写完毕后,应加盖户口登记机关的户口专用章。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户口本

6,户口本怎么复印啊,告诉我格式

户口本需要复印首页(有户号、详细地址、户主姓名、两个公章的那一页),和办证人那一页《常住户口登记卡》即可,其它的成员不需要复印。如下图: 首页: 办证人页: 办理开具未婚证明时需要携带户口本原件,可以在办理的时候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复印。 扩展资料: 如何办理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一、法定条件 1、本辖区常住户口居民; 2、本人应亲自到场(如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办理的,可委托他人办理,除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外,还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3、当事人现婚姻状况为已满法定婚龄的未婚者,离异之后至今未再婚者,丧偶之后至今未再婚者; 二、需递交申报材料 1 未婚者: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离婚者:居民户口薄、身份证、离婚证(如果是初审判决书,须出具原法院认定生效的证明。; 3 丧偶者: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注有死亡时间的丧偶证明(丧偶证明由当地派出所或所在社区出具均可); 4 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 张。 三、办理流程初审要件→填写声明书及审查→微机查档→复审合格→出具证明 四、办理期限证件齐全,符合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条件的,当场办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户口簿

7,户口登记有关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我国制定了专门的《户口管理条例》来规定户口的有关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8,北京公务员落户政策

法律分析:北京公务员的落户政策具体如下:符合几下要求就可以办理北京户口。 (1)中央及国务院直属单位调工、调干在京入户。 (2)市属单位调工、调干在京入户。 (3)市民政局双退办批准离退休军人在京入户。 (4)随军家属在京落户。 (5)民政部复退司、国务院军转办、市民政局复退办、市军转办批准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在京入户。 (6)经国务院和市政府批准的外地在京设立的驻京办事处和联络处编制内人员申报 (7)考公务员、事业单位(部分)、进入大型央企的重要岗位,由国家人社部解决户口问题。 (8)考取能解决北京户口的大学生村官和大学生社工岗位,并完成工作年限要求。 法律依据:《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 第二条 录用国家公务员,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 第四条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录用国家公务员时,对退役军人应予照顾。各级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录用国家公务员时,对少数民族报考者应予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