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结婚该不该要彩礼,结婚应不应该要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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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婚应不应该要彩礼?
作为一个男生来说,我的态度很坚决,我认为坚决不应该要彩礼,有一首歌这么唱,爱情不是你想买想买就能买,呵呵,主要是我买不起。 其实从丈母娘这个角度来说,要彩礼要得有理有据,毕竟辛辛苦苦把这么一个掌上明珠拉扯大,耗费的人力物力的,一朵鲜花培养成了,结果被一个叫女婿的人一把给摘走,对女方来说,确实有点不公平,但是话说回来,这不是公不公平的问题,情侣之间有爱情在,这是结婚的结婚的初衷也是基础,不能因为彩礼钱不够就棒打鸳鸯。 相比之下我比较幸运,我结婚的时候手里就2万块钱,老丈人还给我添了不少钱,我的岳父对我说,只要你们小两口未来的日子过得好比什么都强,我希望的是你们幸福,而不是卖女儿一样的换取彩礼,这样的老丈人,得不到女婿的尊重,这我是知道的。 你看我的老丈人多明事理,将来我不对他女儿好,我都觉得对不起我老丈人。 咱得换一角度看一看男方这边,大学刚毕业参加工作,二十四五岁结婚,哪来的积蓄啊?假如说父亲是工薪阶层,家里没点底子上哪去弄这几十万的彩礼? 就算是砸锅卖铁借外债,将来的负担谁来还,不还是小两口难受,总不能榨干了老人的骨头以后不管他们吧。 所以我认为,爱情本来是纯洁干净神圣的东西,不要拿着功利和世俗的眼光去往里面掺杂一些充满铜臭的东西,我还是那句话,钱没了可以再挣,但人错过了,就是一辈子的事。
2,女方结婚的时候应该要彩礼吗?
应该适当要彩礼;从古至今,彩礼除了是风俗,还承载着太多太多:比如家世背景,又比如面子尊严。其实就像吃饭一样,很多人并不是因为饿了才要吃饭,而是到点了。现在很多人都是人云亦云地随大流,坚决不能低于平均线。 彩礼,是一种习俗。彩礼原本可以是美好的东西,象征着男人对女人的付出和尊重,而女人的回礼也象征着女人的爱情和心意。不应该因为攀比虚荣心去作祟而让爱情被金钱所阻碍,支持收彩礼,但是不支持盲目的攀比叫价,这是幸福生活的开始,而不是感情破裂、夫妻吵架的源头。 扩展资料: 表现方式: 古代:订婚仪式上,男方家庭会以订婚男子的名义送给女方一份由寓意喜庆的物品构成的“彩礼”。女方家庭收受彩礼后,也会赠送男方价值相当的财物,称作“回礼”。女方出嫁时,娘家会在彩礼的基础上增添多倍的财物随女方嫁至夫家,称为“嫁妆”。 现代:在某些地域、某些家庭,彩礼被赋予了太多的物质含义,甚至成为沉重的负担,失去了本意。
3,女生一定要彩礼吗
这个要不要彩礼是你自己的事情你要觉得值得就不要你要觉得不值得那就要再说了钱也不是衡量婚姻的唯一标准只要看你自己怎么看了,最重要的还是吧你要看这个男人值不值得你嫁给他钱不能代表什么但是呢没有钱却不能够说明什么所以说你还是实事求是的有时候女生物质点不一定是坏事儿但是如果你连物质这件事情都要犹豫的话只能说你嫁的这个人也真的不是一个对的人
4,女生结婚该不该要彩礼?不要彩礼的话生娃后如何保障自己的生活?
个人观点,我觉得彩礼还是该要的。 彩礼是从中国古代的婚姻程序中起源而来,是男方在婚姻约定达成初期时向女方赠送聘礼的习俗,后来被称为“彩礼”,虽说是旧习俗,但是现代生活中也一直存在,而且随着人们的疯狂炒作,因此给彩礼附加了很多不好的标签。 那么到底该不该要彩礼呢?我觉得既然有一定来源,存在即合理,就也有它流传下来的一些道理。首先一对新婚夫妇刚立家业,很多东西都需要经济支撑,那么对于婚前有经济收入的双方,就会有一些积蓄,对于婚前没有经济的,靠着亲朋好友的一些资助可以暂时帮扶一段时间,然后婚后再两人一起奋斗。与此同时,对于女方而言,婚后会遇到生育这一问题,这个问题对女性的影响比较大,女性会没有工作,甚至生产之后需要带孩子,这些情况直接造成了女性经济来源受限,同时也给事业生涯带来了一定的影响,那么这部分应该就是用彩礼来补偿的。虽然说是给女方,但更多时候女方父母也是爱自己孩子的,会在婚姻稳定后返还给家庭,而且对于彩礼,女方这边也是有嫁妆相对应的,所以彩礼其实是比较合理的。但是,就算合理也得有个度,得量力而行,不能太过度追求高价,使得彩礼完全变了味,听上去也不好听。 那么如果不要彩礼的话。就要在婚前自己有一些存款,这样生孩子以后即使没有经济来源,但是会有存款保证自己的生活。最后我想说,夫妻结婚组合成一个新家庭,本来就是荣辱与共,相濡以沫,互相支持携手一生的,所以更重要的是夫妻同心,哪怕没有彩礼,也有个细心爱你有担当的丈夫,也不会有生孩子的后顾之忧。
5,结婚该不该要彩礼
【法律分析】现行法律并没有规定结婚是否需要彩礼。彩礼要多少,量力而行,彩礼不应该成为男方家庭的负担。传统的彩礼不是陋习,超出实际家庭收入的情况才是陋习,因为彩礼太高而给这场即将到来的婚姻带来压力,那这段婚姻如何长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