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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暴雨包裹被淹,湖北宜昌暴雨,其他地区也有预警,暴雨情况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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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北宜昌暴雨,其他地区也有预警,暴雨情况要持续多久?

中国部分地区的“台风”在中国西部和东南部地区最受关注。它是在西南涡和强季风作用下形成的,在我国南方地区变成了江淮气旋。这实际上是一个1气候温带气旋,但在云图上有相当一个台风产生的动量。 受产生的影响是江淮气旋,近日湖北等多地开始下大暴雨,特别是湖北省中西部地区。时刻数据显示,湖北省宜昌市和远安上午8时至下午14时降雨量超过100毫米,24小时降雨量超过100毫米时为暴雨。这些地方在6小时内达到了暴雨标准,这表明雨下得非常大。 政府和有关部门都根据雨量做好防洪工作;交通管理部门根据暴雨采取交通控制措施在各路段,根据暴雨导致积水路段实施交通管制,暂停露天作业,将危险地区的人员和危险建筑物内的居民转移到安全的地方躲雨;检查城区的排水系统还有田地和池塘的,积极安排必要的强降雨排水措施。 目前,这场在湖北许多地方造成暴雨的温带气旋将发展成为今年迄今为止最强的江淮气旋,它将会依次经过周边各城市和地区,最终可能进入黄海海域。随着它在中国中部的猛烈增强,它将吸入大量温暖潮湿的水汽,并把它变成一场大暴雨。根据气象台关于强降雨的预报,在这几天之内,由于温带气旋的影响,我国多地鄂东、豫南、皖中、皖北和苏中的许多地方将会出现暴雨,特别是鄂东、豫南和皖北,大范围的暴雨将在当地达到极端暴雨水平!由于这是气候产生的气旋,很多地方会有暴雨伴有强风,而且风雨的阴影甚至可能比之前登陆的台风还要严重,所以在其影响路径上的很多地区都要特别注意安全。

湖北宜昌暴雨,其他地区也有预警,暴雨情况要持续多久?

2,湖北宜昌暴雨,对抗天灾的湖北人应该如何自救?

近日来,我国进入了汛期,全国各地都面临着强降雨,中央气象台连续二十八天都发布了橙色暴雨预警信号,这种情况,在近几年是非常少见的。南部地区的降雨状况最为明显。四川冕宁突降的特大暴雨已经导致十二人遇难,十个人失联。与此同时,湖北宜昌也迎来了大暴雨天气,而面对暴雨的袭击,这些与天灾对抗的湖北人是如何自救的?就算我们所在的地区没有发生暴雨,我们也应该向湖北人民学习一些关于暴雨时自救的方法。 我们如果在室内遭遇暴雨,首先,我们应该在门口放置一块挡水板或者沙包之类的东西,减少雨水流进房屋内。其次,如果是居住在平房里的人们,应该在暴雨季节来临之前,提前检查屋顶是否存在漏水的状况,除此之外,我们还要检查家附近的下水道的流通状况,确保下水道是通畅的,有利于暴雨来临时的排泄。我们还有避免在下水道的附近堆积杂物,避免堵塞暴雨的排泄。如果我们在房内发现了有暴雨的积水,我们首先要把家里一切的电源切断,以免引起火灾或者导致家用电器的损坏。如果屋内还是有雨水流入,我们应该站到屋内比较高的地方,比如厨房灶台上,茶几上等地方,积极的配合救灾人员。 如果我们外出时遭遇暴雨,如果我们正在大街上,突然暴雨来袭,我们切忌不可打开雨伞,不可以使用手机,我们应该迅速的寻找可以避雨的地方。我们不可以在树下避雨,还要尽量远离电线杆,电缆,信号灯等金属,带电的物体。在避雨时,我们要躲避高大的建筑物,远离一些容易砸人的东西。 如果我们在车中时,遭遇暴雨,如果车辆在雨中熄火,我们必须马上离开。如果没有熄火,在暴雨中行驶,不可盲目的行驶,避免驾驶到有急流的地方。 希望这些暴雨自救的办法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

3,湖北宜昌暴雨致多地内涝影响情况如何?

4月22日下午,一场暴雨来袭,宜昌城区及周边宜都、长阳、远安等县市发生内涝,造成大量群众受困。暴雨中,消防官兵橙色闪耀,奔波在一一个内涝现场,先后施救、疏散被困群众1000余人。 当天下午2点多,暴雨导致得胜街小学附近内涝严重,平均水深在40cm左右,最深处达到120cm,西陵消防中队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消防官兵分组深入深水内涝区,陆续救出6名被困人员。鉴于现场水位较深,消防官兵及时联系市政排水人员到场实施排水。 暴雨来袭后,隆康路电信城附近形成一条湍急河流,恰逢小学生放学时间,在路对面的多名家长、学生不能通过,正在现场救援的西陵消防官兵及时展开疏散,多名消防战士手手相连形成人链将家长和学生护送过马路。 这次内涝较为严重的国贸大厦附近,停靠在路边的车辆均被淹泡在水中,高处向低处流淌的雨水形成急流,造成行人难以通过。救援中,消防战士一前一后使用消防火钩杆搭成护栏护送行人,先后疏散十余名群众。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当晚6点,全市消防部队共出动各类救援车辆81辆次,橡皮艇35艘次,出动救援官兵598人次,施救被困群众214人、疏散800余人。 为消防部队点赞!

4,恩施暴雨引发严重内涝,现在情况如何?

7月17日16:30,恩施水位站流量超3800m³/s,水位超过418.9m。湖北恩施水利防汛抗旱分指挥部发布通知,决定自今天16:30起将恩施城市防洪应急响应由II级提升为I级。当地消防队伍紧急开展救援,截至7月17日23时,共营救转移被困群众1900余人。 值得注意的是,恩施州公安局发布7月17日晚间发布通告:连日来,恩施遭遇特大暴雨,州城防汛形势非常严峻,城区道路多处中断,存在极大行驶安全隐患。恩施公安在此敬告所有车主和广大市民,非抢险救援车辆,不要上路行驶,不要到清江两岸围观。 扩展资料: 300人抢险突击队转移群众、抢救财物 17日上午开始,随着清江水位快速上涨,上游大龙潭水库启动泄洪准备,倒灌的河水致使沿河公路被淹,两岸单位宿舍、居民楼一时间涌入大量洪水。恩施市公安局迅速启动防汛预案,立即组建300人抢险突击队,投入到转移群众、抢救财物中。 上午7时,舞阳办事处官坡社区告急,洪水已经开始涌进居民楼!恩施市公安局舞阳派出所迅速组织45名警力,联合办事处、居委会干部赶往受灾地点。 参考资料来源:环球网- 紧急!恩施暴雨引发严重内涝!

5,湖北恩施突发山洪,多人遇难,景区的应急措施应该怎样加强?

首先得说明一下,这次湖北恩施山洪的事件,它的事发点是鹤峰县躲避峡,这个“景区”仅仅是风景很不错,但是并没有开发,这景点就没有应急措施,比较多人去是因为它是网红景点,但是并不能算景区,所以这一点上,景区不背锅。 当然,应急措拖还是得有,但仅仅是已经开发的景区才背这个锅,至于怎么加强,有两点是必须遵守的:一是密切关注天气预报,恶劣天气不开放景区;二是隔段距离设立救生桩、救生亭等救生地点,以供游客应急使用。 先说说天气预报,很多人认为天气预报都不灵的,看天气做什么? 那么在这告诉大家,现在的天气预报的精确度很高,特别是已经有景区的天气预报,几乎可以精确到镇,如果景区的管理层在天气上面已经收到暴雨黄色预警了,还在对外开放景点,那么就是景区的错了,因为普通民众旅游一趟不容易,就算下雨,他们也想不浪费所请的那几天假,但是景区不能,景区必须对游客的安全负责。 再谈一下安全桩及安全亭。在很多景区,山洪成了最重要的突发事件,那么这时候,安全桩跟安全亭就发挥作用了,这些桩并不是只有一个桩让人搂住,而是上面有各种绳子可以让救助的人可以把自己拴上,有些比较重视的,还可以在桩上拴橡皮艇。 安全亭也一样,它还可以避雨,这两个措施做好之后,就是人员的安排了,这个涉及各项的职业水平,所以不多说,至少安全桩和安全亭,至少得有其中之一。

6,关于交通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2003年10月28日公布的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于2007年与2011年两次修订。本法分总则、车辆和驾驶人、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交通事故处理、执法监督、法律责任、附则8章124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本条例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1960年2月11日国务院批准、交通部发布的《机动车管理办法》,1988年3月9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1991年9月22日国务院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同时废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于2004年4月28日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国家法规,2004年4月30日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共计8章115条。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87号国务院令,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进行了修改。 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4号《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已经2008年7月1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制定的法规。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是全为了加强公路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的法律。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作出修改。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扩展资料制定交通法规有哪些目的和作用,交通法规不是为了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突出了以人为本,世间一切事物中,人是第一可宝贵的。人的宝贵首先在于生命的宝贵,生命的宝贵首先在于属于每个人只有一次,所以,我们说人命关天,命比天大,和公平与便民的基本原则。 体现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的目的; 交通法规是我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在我国道路交通法制建设历程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对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规范道路交通参与者和道路交通管理者的行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百度百科-交通法规、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

7,交通的法规法则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中国交通咨询网[www.zgjtzx.com]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第六十四条
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二)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时,不得进入路口;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
  (四)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五)向右转弯遇有同方向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在本车道内能够转弯的,可以通行;不能转弯的,依次等候。

8,交通事故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里面的法律法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3、第一百三十四条 【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3、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4、第四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5、第五条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6、第六条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7、第七条 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8、第八条 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
  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定定罪处罚。
  9、第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三十万元至六十万元、六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条第(三)项的起点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1、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2、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3、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4、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5、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6、第一百零五条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7、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8、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9、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