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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教育局,教育局电话号码多少?

本文目录索引

1,教育局电话号码多少?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接受社会监督,教育部对现有20余个不同业务领域的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进行了整合归并。自2012年9月3日起,教育部启用24小时统一监督举报电话,号码为:010-66092315、66093315;同时启用统一监督举报邮箱:12391@moe.edu.cn。 扩展资料: 根据上述职能调整,国家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2、研究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 3、负责全国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协调、指导、监督区、县(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4、主管全国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国中小学校长资格认定;参与制定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 5、统筹管理本部门的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贷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规章和办法;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国家确定的教育经费增长的原则,监测各区、县(国家)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对全国教育基本建设和局属教育事业单位经费及国有资产进行管理;指导全国教育系统内部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 6、负责全国各类学校网点布局规划调整工作,学校基建、校舍和校产及教育用地的管理。 7、负责管理全国学历教育及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国家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负责继续教育、成人自学考试、扫除青壮年文盲。 8、负责管理并协调、指导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负责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出国留学人员的审核;负责协调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 9、负责国家教育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劳动工资、人事调配、编制管理及领导干部的考核、管理工作;指导全国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育部开通统一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

教育局电话号码多少?

2,教育局投诉电话是多少?

1、教育部设立统一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监督。电话:010-66092315/3315(7×24服务,全年无休),邮箱:12391@moe.edu.cn。

2、举报前请备齐以下材料:举报事项、当地的处理意见、您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举报后,请保持手机畅通,便于后续查办落实。

具体的举报电话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总机010―660961142

2、教育部统一监督举报电话010―66092315,010―660933153

3、省级考试机构举报电话考试中心:010―82520029

4、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热线(每年8月15日-9月15日,每天8:00-20:00)010―66096590,010―66097980,010―660921917

5、教育部治理乱收费举报中心电话010―66096145,010―660961468【摘要】
教育局投诉电话是多少?【提问】
1、教育部设立统一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监督。电话:010-66092315/3315(7×24服务,全年无休),邮箱:12391@moe.edu.cn。

2、举报前请备齐以下材料:举报事项、当地的处理意见、您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举报后,请保持手机畅通,便于后续查办落实。

具体的举报电话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总机010―660961142

2、教育部统一监督举报电话010―66092315,010―660933153

3、省级考试机构举报电话考试中心:010―82520029

4、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热线(每年8月15日-9月15日,每天8:00-20:00)010―66096590,010―66097980,010―660921917

5、教育部治理乱收费举报中心电话010―66096145,010―660961468【回答】

3,教育局24小时服务热线?在吗

教育局24小时热线电话是075582661331。教育局是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学历教育等工作。 教育局的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 三、负责全国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协调、指导、监督区、县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4,急急急!!乌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具体位置?在线等!!

根据招聘工作安排,现场确认时间为6月12日10时—6月16日18时。现场确认地点为考生报名时选择的考试所在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如:考生考试地点选择为喀什地区的,则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喀什地区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时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报名信息表办理有关手续并领取准考证。

疆外考生报名确认地点现由乌市教育局变更为新疆师范大学(乌市新医路102号)成教楼五楼,联系电话:0991-4333984、4332567。

这是乌鲁木齐市自考办的电话,0991—8810125,你打个问问,如果不是的话,那就是区自考办,就可以直接去了,这是区自考办的电话0991-2699700 2699077 ,不休息

5,地区教育局与市县教育局的关系

上下级关系。上级可以到下级单位视察 下级只能到上级单位参观 教育局,接受地方政府与上级教育局的双重领导,但也是有区别的。 对于上下级教育局,上级教育局对下级教育局多是业务上的指导,比如什么时候开学,招聘教师的规则,等等,都是上级教育局制定,下级执行。 而在财政上、人事上,一般是由地方政府决定,而对于专业的教育方面的事情,地方政府管的比较少。 扩展资料: 主要职责: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2、研究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 3、负责全国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协调、指导、监督区、县(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4、主管全国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国中小学校长资格认定;参与制定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育局

6,县教育局的上级主管部门是县政府还是市教育局?要绝对绝对准确的答案

我在某县级市教育局工作。对于而言,当地政府是主管部门,因为经费和人事变动以及重要教育事项的决策都要取决于和依赖于县政府。而上一级的地级市的教育局往往被称作“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平时的业务往来、工作指导非常频繁,也是一个主管部门。所以对于而言,存在着两个主管部门,一个是地方政府直接主管,一个是业务主管部门

7,乌市教育局电话是多少?

主 任:刘亚琼电话:7606004。 副主任:马振华电话:7606026。 业务电话: 保卫室:7606110。 值班室:7606114。 扩展资料: 自治区教育厅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自治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法规规章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制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确定教育事业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规划、规范推广、普及应用等工作;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学习、普及学习和再培养培训。 (四)会同相关部门编制自治区级教育经费和项目预算,规划实施并监督管理;拟订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和学生资助的政策;协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五)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建设和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实践教育和科学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 (六)指导教育系统单位、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稳定和政治保卫;做好应急协调和维稳措施的督促落实工作。 (七)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和协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 (八)统筹指导各类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的发展改革、学科设置和专业评估;协调指导和支持现代大学办学政策落实。 (九)统筹指导职业教育发展改革和职业指导工作;参与拟定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开展就业创业工作。 (十)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教师培养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等工作。 (十一)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教材和中小学教辅用书的编译、审定、备案和出版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统筹各级各类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实施国家学位制度,负责自治区学位规划和授予工作。 (十三)指导教育系统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以及科技成果转化、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 (十四)统筹国际国内及港澳台教育交流与合作;负责汉语国际推广和孔子学院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涉外项目和事务的组织实施和协调联系。 (十五)负责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工作;负责民族语言文字改革工作;负责有关民族语言文字监测、研究、科研和文化保护工作;承担民族语言文字翻译专业人才规划和培养培训工作;组织民族语言文字翻译职称评定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