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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的因数有哪些数,48的全部因数共有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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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的全部因数共有几个

48的因数有:1、2、3、4、6、8、12、16、24、48 找因数一对一对的找: 1和48 ,2和24 ,3和16 ,4和12 ,6和8 也就是: 48=1×48 48=2×24 48=3×16 48=4×12 48=6×8 注意:要一步一步的来,这样就不会漏掉了。 拓展资料:在小学数学里,两个正整数相乘,那么这两个数都叫做积的因数,或称为约数。 事实上因数一般定义在整数上:设A为整数,B为非零整数,若存在整数Q,使得A=QB,则称B是A的因数,记作B|A。 但是也有的作者不要求B≠0。

48的全部因数共有几个

2,48的全部因数

48的全部因数有:1、2、3、4、6、8、12、16、24、48。 1×48=48,所以1和48是48的因数; 2×24=48,所以2和24是48的因数; 3×16=48,所以3和16是48的因数; 4×12=48,所以4和12是48的因数; 6×8=48,所以6和8是48的因数。 扩展资料: 在小学数学里,两个正整数相乘,那么这两个数都叫做积的因数,或称为约数。 小学数学定义:假如a*b=c(a、b、c都是整数),那么我们称a和b就是c的因数。需要注意的是,唯有被除数,除数,商皆为整数,余数为零时,此关系才成立。 反过来说,我们称c为a、b的倍数。在研究因数和倍数时,小学数学不考虑0。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因数

3,48的因数有哪些?

48的因数有1、2、3、4、6、8、12、24、48。因数,数学名词。假如a*b=c(a、b、c都是整数),那么我们称a和b就是c的因数。需要注意的是,唯有被除数、除数、商皆为整数,余数为零时,此关系才成立。 因数的特点: 一个数的因数的个数是有限的,一个数的最小的因数是1,最大的是它本身。因数或称为约数,定义是整数a除以整数b(b≠0)的商正好是整数而没有余数,就说b是a的因数。0不是0的因数。在小学数学里,两个正整数相乘,那么这两个数都叫做积的因数或称为约数。

4,48的因数有哪些

48的因数共10个1、2、3、4、6、8、12、16、24、48。 拓展阅读因数 因数,数学名词。 假如a*b=c(a、b、c都是整数),那么我们称a和b就是c的因数。需要注意的是,唯有被除数,除数,商皆为整数,余数为零时,此关系才成立。 反过来说,我们称c为a、b的倍数。在研究因数和倍数时,不考虑0。 定义 在小学数学里,两个正整数相乘,那么这两个数都叫做积的因数,或称为约数。 事实上因数一般定义在整数上:设A为整数,B为非零整数,若存在整数Q,使得A=QB,则称B是A的因数,记作B|A。但是也有的作者不要求B≠0。 例如:2X6=12,2和6的积是12,因此2和6是12的因数。12是2的倍数,也是6的倍数。 3X(-9)=-27,3和-9都是-27的因数。-27是3和-9的倍数。 一般而言,整数A乘以整数B得到整数C,整数A与整数B都称做整数C的因数,反之,整数C为整数A的倍数,也为整数B的倍数。 相关性质 整除:若整数a除以非零整数b,商为整数,且余数为零, 我们就说a能被b整除(或说b能整除a),记作b|a。 质数﹙素数﹚:恰好有两个正因数的自然数。(或定义为在大于1的自然数中,除了1和此整数自身外两个因数,无法被其他自然数整除的数)。 合数:除了1和它本身还有其它正因数。 1只有正因数1,所以它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若a是b的因数,且a是质数,则称a是b的质因数。例如2,3,5均为30的质因数。6不是质数,所以不算。7不是30的因数,所以也不是质因数。 公因数只有1的两个非零自然数,叫做互质数。 1个非零自然数的正因数的个数是有限的,其中最小的是1,最大的是它本身。而一个非零自然数的倍数的个数是无限的。 所有不为零的整数都是0的因数。(还有争议) 2是最小的质数。 4是最小的合数。 公因数 定义:两个或多个整数公有的因数叫做它们的公因数。 两个或多个整数的公因数里最大的那一个叫做它们的最大公因数。 推论:1是任意个数的整数之公因数。 两个成倍数关系的非零自然数之间,小的那一个数就是这两个数的最大公因数。

5,48的因数有哪些?

48的全部因数有: 1,2,3,4,6,8,12,16,24,48。 共10个。 48=1×48 48=2×24 48=3×16 48=4×12 48=6×8 48的因数有10个。 在小学数学里,两个正整数相乘,那么这两个数都叫做积的因数,或称为约数。 事实上因数一般定义在整数上:设A为整数,B为非零整数,若存在整数Q,使得A=QB,则称B是A的因数,记作B|A。但是也有的作者不要求B≠0。 例如:2X6=12,2和6的积是12,因此2和6是12的因数。12是2的倍数,也是6的倍数。 3X(-9)=-27,3和-9都是-27的因数。-27是3和-9的倍数。 一般而言,整数A乘以整数B得到整数C,整数A与整数B都称做整数C的因数,反之,整数C为整数A的倍数,也为整数B的倍数。 整除:若整数a除以非零整数b,商为整数,且余数为零, 我们就说a能被b整除(或说b能整除a),记作b|a。 质数﹙素数﹚:恰好有两个正因数的自然数。(或定义为在大于1的自然数中,除了1和此整数自身外两个因数,无法被其他自然数整除的数)。 合数:除了1和它本身还有其它正因数。 1只有正因数1,所以它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若a是b的因数,且a是质数,则称a是b的质因数。例如2,3,5均为30的质因数。6不是质数,所以不算。7不是30的因数,所以也不是质因数。

6,48的所有质因数是( )

48的所有质因数是(2,3)。 解答过程如下: 把48的分解质因数考查的是质数和因数的概念理解。 质因数(素因数或质因子)在数论里是指能整除给定正整数的质数。除了1以外,两个没有其他共同质因子的正整数称为互质。 48/2=24,24/2=12,12/2=6,6/2=3。由此可得:48=2×2×2×2×3。 扩展资料: 分解质因数只针对合数。(分解质因数也称分解素因数)求一个数分解质因数,要从最小的质数除起,一直除到结果为质数为止。 分解质因数的方法是先用一个合数的最小质因数去除这个合数,得出的数若是一个质数,就写成这个合数相乘形式;若是一个合数就继续按原来的方法,直至最后是一个质数 。 分解质因数的有两种表示方法,除了最常用的“短除分解法”之外,还有一种方法就是“塔形分解法”。 分解质因数对解决一些自然数和乘积的问题有很大的帮助,同时又为求最大公约数和最小公倍数做了重要的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