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荣誉称号,国家荣誉称号和共和国勋章是什么?
本文目录索引
1,国家荣誉称号和共和国勋章是什么?
1、国家荣誉称号 国家荣誉称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最高荣誉,授予在经济、社会、国防、外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领域各行业作出重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的杰出人士。 国家荣誉称号的名称冠以“人民”,也可以使用其他名称。国家荣誉称号的具体名称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决定授予时确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授予国家荣誉称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向国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授予国家荣誉称号奖章,签发证书。 截至2020年8月11日,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共有31人。2019年9月17日,授予叶培建等28人国家荣誉称号。2020年8月11日,授予张伯礼、张定宇、陈薇“人民英雄”国家荣誉称号。 2、共和国勋章 共和国勋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荣誉勋章,授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保卫国家中作出巨大贡献、建立卓越功勋的杰出人士。 共和国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为国家最高荣誉,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授予共和国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向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授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奖章,签发证书。 截至2020年8月11日,共和国勋章获得者有于敏、申纪兰、孙家栋、李延年、张富清、袁隆平、黄旭华、屠呦呦、钟南山。 勋章介绍 “共和国勋章”以红色、金色为主色调,章体采用国徽、五角星、黄河、长江、山峰、牡丹等元素,章链采用中国结、如意、兰花等元素,整体使用冷压成型、花丝镶嵌、珐琅等工艺制作。 象征勋章获得者为共和国建设和发展作出的巨大贡献,礼赞国家最高荣誉,祝福祖国繁荣昌盛,寓意全国各族人民团结一心共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友谊勋章”以金色、蓝色为主色调,章体采用和平鸽、地球、握手、荷花等元素,章链采用中国结、万年青、牡丹、玉璧、兰草等元素,整体使用花丝镶嵌、掐丝珐琅等传统工艺手工制作,象征中国人民同各国人民友好团结、友谊长存,祝愿世界各国共同繁荣发展。 国家荣誉称号奖章以红色、金色为主色调,章体采用五星、天安门、牡丹、旗帜、光芒等元素,章链采用中国结、花卉等元素,整体使用冷压成型、花丝镶嵌、珐琅等工艺制作。 象征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在各领域各行业作出的重大贡献,彰显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国各族人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共和国勋章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国家荣誉称号 以上内容参考:人民网-共和国勋章,惊艳!
2,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有什么区别?
一、被授予条件不同 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保卫国家中作出巨大贡献、建立卓越功勋的杰出人士授予“共和国勋章”和为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促进中外交流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中作出杰出贡献的外国人人士授予“友谊勋章”。 为在经济、社会、国防、外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领域各行业作出重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的杰出人士授予立国家荣誉称号。 二、授予对象不同 国家勋章授予对象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保卫国家中作出巨大贡献、建立卓越功勋的杰出人士或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促进中外交流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中作出杰出贡献的外国人人士。 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对象为在经济、社会、国防、外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领域各行业作出重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的杰出人士。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的背景: 2015年8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草案进行初次审议。草案指出,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为国家最高荣誉。草案初次审议稿还指出,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去世的,勋章、奖章及证书由其继承人继承。 草案二审稿除明确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奖章等不得用于从事营利性活动外,还规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去世的,没有继承人或者被指定人的,可以由国家收存。 关于勋章的授予,草案初次审稿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外国人可以授予国家勋章。二审稿则对授予外国人的勋章规定专门的名称,指出:国家设立“友谊勋章”,授予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促进中外交流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中作出杰出贡献的外国人。 考虑到对外交往的需要,二审稿还增加一款规定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进行国事活动,可以直接授予外国政要、国际友人等人士“友谊勋章”。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草案2015年12月21日再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奖章及证书不得出售、出租或者用于从事其他营利性活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
3,决定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是
决定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扩展资料: 1.首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其次,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是国家最高荣誉。国家勋章主要授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保卫国家中作出巨大贡献、建立卓越功勋的杰出人士;国家级荣誉称号主要授予在经济、社会、国防、外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领域各行业作出重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的杰出人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七条之一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是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2.颁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由国家主席授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党中央决定开展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集中评选颁授。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3.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亦对此作出了规定,并明确了具体程序。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根据各方面的建议,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授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的议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沈春耀受委员长会议委托作草案说明时表示,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这次授予工作的法律程序安排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提出议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作出决定,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并签署国家主席令。4.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还规定,国家一般在国庆日或者其他重大节日、纪念日,举行颁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的仪式。此外,对于在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施行后(即2016年1月1日之后)去世的,可以追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候选人评选坚持最高标准和功绩导向5.2019年1月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提名评选工作的通知》,对做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提名评选工作作出整体安排,提出明确要求,各项工作始终在党中央直接领导下开展,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6.提名评审工作正式启动后,各地区各部门报送提名人选后,由相关单位承担归口评审任务。各归口评审单位认真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工作小组评议、听取专家及相关部门意见、党组会(党委会)会议研究等方式,对本领域初步建议人选进行了严格评审,确定了人选排序。7.在充分参考归口评审单位排序意见基础上,经全面比选、综合平衡,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决定正式开展考察工作。8月上中旬,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对“共和国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人选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8月23日,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通过了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建议人选。8月27日至9月2日,进行全国公示,建议人选得到全社会广泛和高度认可。8.根据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 “共和国勋章”授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保卫国家中作出巨大贡献、建立卓越功勋的杰出人士;“友谊勋章”授予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促进中外交流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中作出杰出贡献的外国人;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在经济、社会、国防、外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领域各行业作出重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的杰出人士。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还规定,国家荣誉称号的名称冠以“人民”,也可以使用其他名称。国家荣誉的具体名称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决定授予时确定。9.据悉,此次决定草案提出了 “人民科学家”“人民教育家”“人民艺术家”“人民英雄”“人民楷模”“民族团结杰出贡献者”“‘一国两制’杰出贡献者”“外交工作杰出贡献者”“文物保护杰出贡献者”等国家荣誉称号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