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明丢了怎么办怎么补办,出生证明丢了怎么办怎么补办
本文目录索引
- 1,出生证明丢了怎么办怎么补办
- 2,孩子出生证明丢了怎么补办
- 3,出生证明丢了怎么办怎么补办
- 4,孩子出生证明丢了怎么补办
- 5,孩子出生证明丢了怎么补办
- 6,出生证明丢了怎么补办
- 7,小孩出生证明丢了怎么办补办
- 8,出生证明丢了怎么办怎么补办
- 9,孩子出生证明丢了怎么补办
1,出生证明丢了怎么办怎么补办
一、出生证明丢了怎么办怎么补办1、出生证明丢了处理如下:(1)声明作废:在父母去给孩子补办出生证明的时候,院方会要求登报声明遗失的《出生医学证明》号作废,到时候要拿着带有声明的这期报纸去院方申请;(2)补办证明:想要补办,需要到村委会或者街道办事处开具证明,证明的内容大概是:村民名字,其妻名字,于几年几月几日在什么地方生育有孩子,户口未报或因为入园入托等其他原因,据实填写,请给予补办出生证。注意:以上所有证明中姓名必须与户口薄相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和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二、孩子出生证明丢了怎么补办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1)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2)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3)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4)当事人的出生证或户籍部门出具的当事人父母情况的证明文件;(5)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6)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2,孩子出生证明丢了怎么补办
出生证明一旦丢失,需要补办。补办方式如下: 1、首先,去原来新生儿出生的那个医院,找原来的科室开出当时的住院分娩医学情况证明说明。 2、新生儿的父母还要去当地妇幼保健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填写好了之后,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还有户口本复印件都要上交。 3、然后再将医院开好的证明,拿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补办出生证明。 依据:《民法典》第十五条 【自然人出生和死亡时间的判断标准】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出生证明丢失补办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2、签发机构新生儿分娩信息及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 3、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4、在主流媒体刊登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声明。 5、如果是还没有未落户的新生儿,还需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户籍机关出具的该新生儿未落户证明。
3,出生证明丢了怎么办怎么补办
出生医学证明丢了应由当事人或其监护人持新生儿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原签发机构提出补办要求。 当事人申请补发出生医学证明须提交下述材料: 1、遗失声明; 2、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双方及儿童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5、分娩机构提供的自填单复印件及出生情况证明材料。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公民,一律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如出国等需要出生医学证明,以公证部门出具的出生公证书作为合法有效证件。 所以,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医院来进行颁发,只要符合规定生育的孩子都是有此证明的,只有拥有医学的证明才能为孩子上户口,如果没有的话,是办理不成功的,同样如果要证明与父母的关系,同样也是需要有此证件的存在。
4,孩子出生证明丢了怎么补办
孩子出生证明丢了补办方法如下:1、登报申明;2、向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补发申请;3、带着补发申请表到卫生行政部门或指定单位予以补发。出生证明补办操作步骤如下:1、在主流媒体刊登报申明之前的出生证明已经作废;2、带着有申明的那张报纸,向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补发申请,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等到原签发机构确认情况属实后,就会出具新生儿分娩信息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的存根复印件;3、带着补发申请表到卫生行政部门或指定单位予以补发。等到补发机构核实确认信息后,就会为其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明作用:1、给孩子上户口时需要出示;2、作为亲子关系的证明;3、孩子接种预防针需要出示;4、入托上学的年龄证明;5、办理身份证时需要出示;6、报独生子女证;7、孩子出国、移民办证;8、申请绿卡;9、办理生育保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第三十五条 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证书的,有下列行为之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制止,并可以根据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一)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或者医学技术鉴定的;(二)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三)出具本法规定的有关医学证明的。上款第三项出具的有关医学证明无效。
5,孩子出生证明丢了怎么补办
出生证明丢了可以补办的,程序如下:1、父母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双方结婚,生育的证明;2、医院出具分娩证明,签字及身份证复印件;3、父母双方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4、带上材料到原签发机构提出补办要求;5、签发机构审核《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书》和《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补办。【法律依据】《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九条《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使用单位应建立证件的出、入登记制度,补发和报废登记制度,并建立台账进行管理和备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严格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对本省发放程序制定具体规定。《山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包括首次签发、换发和补发。首次签发是指签发机构第一次为新生儿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换发是指原签发机构为因当事人或签发机构责任导致原出生医学证明无效的新生儿更换证件。补发是指原签发机构所在县(区、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为因遗失、被盗等情况造成出生医学证明丧失的新生儿补办证件。【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6,出生证明丢了怎么补办
法律分析:由父母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去孩子生产时的医院开具“分娩医学情况证明说明”;然后再到妇幼保健所申请填写“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最后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7,小孩出生证明丢了怎么办补办
出生证明丢了可以补办的,程序如下:1、父母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双方结婚,生育的证明;2、医院出具分娩证明,签字及身份证复印件;3、父母双方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4、带上材料到原签发机构提出补办要求;5、签发机构审核《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书》和《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补办。【法律依据】《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九条《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使用单位应建立证件的出、入登记制度,补发和报废登记制度,并建立台账进行管理和备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严格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对本省发放程序制定具体规定。《山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包括首次签发、换发和补发。首次签发是指签发机构第一次为新生儿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换发是指原签发机构为因当事人或签发机构责任导致原出生医学证明无效的新生儿更换证件。补发是指原签发机构所在县(区、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为因遗失、被盗等情况造成出生医学证明丧失的新生儿补办证件。
8,出生证明丢了怎么办怎么补办
出生证明丢失后需去补办出生证明,补办证明所需要的材料和办理结构如下:一、补办证明:申请人向户口所在村委会或者居委会提出申请证明,所有证明中姓名必须与户口薄相同。二、补办的机构: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遗失或者因被盗等原因而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其父母或监护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婴儿家庭的户口簿和原签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的证明材料,到父母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受委托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申请补发。三、办理材料:1、登报声明遗失的《出生医学证明》号作废;2、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须父母户口所在的派出所出具孩子未报户口的证明;3、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4、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出生证明丢了补办方法如下:1、需要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证明;2、凭遗失证明,到孩子出生医疗机构的医务处,开具第二个证明,医院会留有婴儿出生证明存根;3、拿着得到的两个证明,到孩子出生医疗机构的产科,可以补办一个“出生情况说明”,填写证明,然后去《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进行材料审核,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同时登记备案;4、填写证明,然后去《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进行材料审核,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同时登记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第二十四条 医疗保健机构为产妇提供科学育儿、合理营养和母乳喂养的指导。医疗保健机构对婴儿进行体格检查和预防接种,逐步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婴儿多发病和常见病防治等医疗保健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条 【自然人出生和死亡时间的判断标准】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9,孩子出生证明丢了怎么补办
法律分析:应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签发机构办理。申请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父母需提供书面申请,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记录等相关材料,签发机构经审核并依据领证人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予以补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