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警方开枪控制一名持刀伤人男子,什么是法?什么是法律?
本文目录索引
- 1,什么是法?什么是法律?
- 2,男子伤人后拒捕袭警被击毙,事件经过如何?
- 3,佛山男子伤人后拘捕袭警被击毙,事件的原委是怎样的?
- 4,广州一幼儿园附近发生持刀伤人事件是否造成人员伤亡?
- 5,广州一幼儿园附近发生持刀伤人事件,现场有无人员伤亡?
- 6,广州一男子持刀伤人一死一伤是真的吗?
- 7,广州市法律求助热线电活动
- 8,广州法律援助中心地址在哪里?
1,什么是法?什么是法律?
_关于法和法律: 1、“法”本意是法律、法令。它的含义古今变化不大,在古代有时特指刑法,后来由“法律”义引申出“标准”、“方法”等义。现代汉语的“法”多指由统治者(统治集团,也就是政党,包括国王、君主),为了实现统治并管理国家的目的,经过一定立法程序,所颁布的一切规范的总称。 2、法律,是国家的产物,是指统治阶级(统治集团就是政党,包括国王、君主),为了实现统治并管理国家的目的,经过一定立法程序,所颁布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法律是全体国民意志的体现,国家的统治工具。 法律是由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并颁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总称。包括基本法律、普通法律。 3、法,可划分为; (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 (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2,男子伤人后拒捕袭警被击毙,事件经过如何?
9月6日22时20分许,佛山110接群众报警,称在南海黄岐岐南新村附近被一名男子持刀划伤。接报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 民警在现场搜寻嫌疑人过程中,该持刀男子突然窜出用一辆加装电池的自行车堵住警车,并持砍刀砍碎警车前挡风玻璃和驾驶位车窗,导致民警手臂受伤及辅警手指受伤。民警立即下车持枪戒备并多次口头警告该名男子放下刀具。 该男子不听警告,持刀持续逼向民警,并用旁边店铺的碗碟投掷袭击民警。在多次警告无效且严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情况下,民警依法鸣枪示警后开枪击中该男子。该男子倒地后,民警立即将其控制,并迅速送院救治。 至当晚23时许,该名男子张某( 28岁)因救治无效死亡。目前,检察机关及上级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扩展资料 中国关于袭警的相关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 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二)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 (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追捕、搜查、救险等任务进入有关住所、场所的; (四)对执行救人、救险、追捕、警卫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故意设置障碍的 (五)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 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06年3月1日起执行)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环球时报—广东一男子持刀伤人并袭警,被警方击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袭警
3,佛山男子伤人后拘捕袭警被击毙,事件的原委是怎样的?
2020年 9月6日晚上,广东佛山,一男子持刀闹事被民警开枪击倒后,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事件的起因是6日22时20分许,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黄海黄岐岐南新村附近有一名男子持刀伤人。民警火速赶往现场时,该男子赤裸上身、手持大砍刀在街头寻衅滋事,不断叫嚣辱骂执勤民警,甚至窜出来用一辆电动自行车堵住了警车,并持刀砍碎警车的前挡风玻璃和驾驶位的车窗,导致民警手臂受伤及辅警手指受伤。民警立即下车持枪警告男子放下刀具,但持刀男子不听警告,反而抢夺周围商铺的碗碟扔向民警,并持续向民警逼近。警方多次警告无效,且在严重危机周围群众的人身安全的情况下鸣枪示警,民警不得已开枪击中了该男子的腿部。在男子挣扎着倒地后,民警立即将其控制起来,并迅速送往医院抢救,然而为了控制该男子行动击中腿部,却正好击中了腿部动脉血管,于当晚11点,该男子因抢救无效宣告死亡。 事情发生后在网络上引起波澜,佛山男子该不该被击毙引发人们热议。佛山男子持刀伤人,在民警多次警告下不知悔改,甚至企图袭警,在周围聚集了大量围观群众的情况下,民警开枪控制其行动已是必然。但罪不至死,男子还未造成人员死亡的这种悲剧发生,民警过失击毙佛山男子也需得承担一部分责任。 无论是对于失去生命的佛山男子还是对于不小心击毙男子的民警,这都是一场悲剧。在街上携带管制刀具肆意伤人,他为此付出了最大的代价。希望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也希望每个人能重视规则,不挑衅破坏规则,做一名守法的好公民。
4,广州一幼儿园附近发生持刀伤人事件是否造成人员伤亡?
9月21日早上,在广州番禺锦绣幼儿园附近上演了一幕恶性袭击事件,有多名儿童被持刀男子砍倒在地,造成7人不同程度受伤。 120指挥中心立即调派区第五人民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一、二线救护车出车(祈福医院救护车任务中),暂时共发现7名伤者,其中5人自送区第五人民医院,4名小学生1名幼儿园学生(3人轻伤,2人重伤),现正在区第五人民医院抢救中,1人自送祈福医院(女,成人,轻度伤),持刀者送致区第五人民医院治疗,有进一步情况待报。 广州番禺公安其后通报,21日7时许,番禺区钟村发生一起持刀伤人案件。犯罪嫌疑人随后被警方迅速控制,5名伤者已被送往医院救治。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扩展资料: 嫌疑人被控制前曾刀架脖子威胁自残 据事发地附近店铺老板刘先生称,早上7点40分左右,其在店里看到两名保安和一名男子追着嫌犯,最后双方在店铺对面对峙,“嫌犯手里拿着刀,一名保安手里拿着盾牌,另一名保安手持不锈钢叉子。 这名嫌犯把刀架在自己脖子上,威胁他们说‘你们不要过来,不然我就自残’。”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小康网-广州持刀伤人事件致4小学生受伤 番禺钟村中心小学学生被捅伤详情曝光!广州一幼儿园附近发生捅伤学生最新消息
5,广州一幼儿园附近发生持刀伤人事件,现场有无人员伤亡?
广州番禺的一所幼儿园有伤人事件发生,受伤的人员有五名孩子,孩子背着书包躺在血泊中,真的是触目惊心,呼吁大家一定要注意幼儿园、小学这种低年龄段学生的集体受伤类事件,家长送孩子一定要送到学校内再离开。幼儿园的安保人员要起到作用,配备能与歹徒相搏斗的设备。 一、家长多关注幼儿的安全,不然酿成大错追悔莫及家长在送孩子的时候,一般都和其他家长混了个脸熟,如果在接送时,发现周围有行为可疑的人员一定要提高警惕,远离这类人员,有必要时要告诉幼儿园的安保人员,或者直接报警,以此来保障孩子的安全。幼儿园平时要加强管理,非幼儿园孩子的家长不允许接近幼儿园,幼儿园的家长也不能无故进入幼儿园,必须有带班老师的允许才可以按要求进入。 二、幼儿园的保安人员要配备年轻人员,可与歹徒相抗衡在招聘幼儿园的安保人员的时候,不能只是安排一个人就可以,觉得反正是看门的人员,不论岁数大小,身体情况如何,就安排安保的工作,这样不仅仅起不到作用,关键时刻还可能耽误事。一定要选择身体健康、能与歹徒可以搏斗的人员,能够切实可行的起到保护幼儿园孩子的作用,而不是摆设。幼儿园还要给安保人员配备上民用的武器或者工具,万一出现突发事件,安保人员有工具可以与歹徒进行周旋。 三、呼吁大众不要有抱负社会的心理,损人又不利己好多人因为自己心里不痛快,或者自己过得不如意,就破罐子破摔,做一些损人不利己的事情,最后破坏了别人的生活,也把自己搭了进去,这种行为实在是要不得,平时社区就应该多关注住区内人员的流动,出现行为过激的事件好及时控制。 大家对这种幼儿园伤人事件如何看待呢,来说说你的看法吧。
6,广州一男子持刀伤人一死一伤是真的吗?
8月10日,多个广州本地市民的微信群传出消息,称天河区有持刀伤人事件,事件中有人受伤。还有网友称看到不少警察和警车。 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昨晚(10日)11时30分许通报: 10日20时20分许,天河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该区猎德大道与花城大道交界处绿化带有一名中年男子持刀伤人。接报警后,警方迅速调派警力到场处置,并通知“120”派员救治伤员。 民警到场后立即开展对嫌疑人的追捕工作,并协助开展伤员救治。在保安员的协助下,民警在案发现场附近抓获嫌疑人方某(男,37岁,四川人),并在其身上搜获2把刀具。 该起案件造成2名女性受伤,其中一名伤者自行到医院治疗;另一名伤者经“120”医务人员现场抢救无效死亡。目前,天河警方正抓紧对该案作进一步调查。
7,广州市法律求助热线电活动
广东省法律援助处 83507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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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广州法律援助中心地址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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