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乡村振兴局挂牌,乡村振兴局属于哪个部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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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乡村振兴局属于哪个部门管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乡村振兴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于2021年2月25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北街1号正式挂牌,前身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乡村振兴局设有信息中心、开发指导司、考核评估司、综合司等机构。机构职责: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做到扶上马送一程。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并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节奏、力度和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推动“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抓紧出台各项政策完善优化的具体实施办法,确保工作不留空当、政策不留空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2,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的关系是什么?
二者的关系,一个是基础,一个是更高的一个台阶。脱贫攻坚是基础,是第一个要实现的百年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项工作不容易。 1、脱贫状态亟待巩固。刚刚实现的脱贫摘帽只能说明现在达到了脱贫标准的临界点,后续能不能巩固脱贫成果显然需要我们给予更多的关注,特别针对于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贫困根源历史悠久,不及时跟踪,势必会产生返贫等问题。 2、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存在极强的内在联系。从群众角度看,脱贫攻坚的目的是实现“两不愁三保障”,而乡村振兴的目的是实现“生活富裕”;从区域发展角度看,脱贫攻坚是为了实现区域整体性脱贫,而乡村振兴是为了进一步缩短城乡差距,解决不平衡的问题。因此,脱贫攻坚是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和前提条件。 3、有利于提高各类资源的利用率,确保各项目标如期实现。在经济方面,产业扶贫为农业现代化进行了前期探索;在生态方面,生态保护扶贫为农村美提供了重要基础;在文化方面,志智双扶为乡风文明做好了充足准备;在社会方面,驻村干部、第一书记也为农村的治理有效提供的依据。 从时间安排的维度上看: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之间存在重叠和交叉关系。根据党中央的相关部署,2020年必须打赢脱贫攻坚战。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安排,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定了“三步走”的时间表。其中,近期目标是“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因此,2018—2020年就是打赢脱贫攻坚战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叠期和交叉期。时间上的交汇,决定了一定时期内两大战略的实施内容和任务目标高度契合。在贫困地区尤其是深度贫困地区,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主要任务就是打赢脱贫攻坚战,聚焦解决绝对贫困问题。 在其他地区,2020年前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都以如期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核心任务。时间上的交叉和重叠,确保了二者在实施过程中不产生脱节现象。
3,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的关系是什么?
第一、战略期限的交叉重叠性。按照中央的部署,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时间安排是 2015 年至 2020 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时间安排近期是 2018 年至 2022 年,远期分别规划至 2035 年和 2050 年。两大战略在时间安排上一前一后,一短一长,相互交汇。 首先,脱贫攻坚战期间,国家通过出台专项扶贫、产业扶贫等一系列政策,改善了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提升了贫困地区的发展能力,为贫困地区的长远发展打下基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有利于巩固提升贫困地区的脱贫质量,建立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实现可持续脱贫。两者一前一后,互相作用。 其次,打赢脱贫攻坚战是短期目标,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长期目标,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抓手,两者相辅相成。最后,2018 年至 2020 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交汇期,时间上的交叉保证了两大战略的无缝对接,进而确保了在战略实施各要素上的连续性。 第二,战略思想的一致性。脱贫攻坚战通过“五个一批”,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的要求,有的放矢地解决贫困地区的贫困问题。乡村振兴则是从城乡协同发展、保护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乡村治理能力等多个维度出发,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推动农村全面发展和整体发展。 两者都体现了党对“三农”工作的重视和关怀,体现了中央让广大农村与全国人民同步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的决心,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为民族谋复兴、为人民谋幸福的使命担当。 第三,战略目标的联动性。脱贫攻坚战针对的是建档立卡贫困户,采取靶向扶贫的模式,旨在规定的期限内实现脱贫。然而贫困问题的实质,是乡村贫困人口缺乏可支配和利用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并且缺乏改变这种状态的能力,在整个社会群体中处于严重欠发展的不利位置。 脱贫攻坚结束后,贫困地区的扶贫产业刚刚步入正轨,经济发展的基础较为薄弱,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条件依然存在不足,贫困地区的家庭和个人的风险具有脆弱性和不确定性依然没有得到本质的改变,难免会出现有些脱贫户返贫的现象。 因此,必须清醒认识到,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的消除意味着脱贫攻坚的结束,脱贫攻坚的结束并非代表贫困的终结。 建立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有效避免返贫现象的发生是实现可持续脱贫的最有效方式。乡村振兴战略就是这样的一个战略,它在保障贫困地区基本生存需要的基础上,对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方面的全面升级,为增强农村人口的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建立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注意 在脱贫攻坚战中,政府通过提供扶贫资金、技术、优惠政策等方式,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摆脱贫困。 从乡村振兴的战略要求来看,更强调建设好村庄发展的外部环境,强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调农牧民的主体作用,将政府主导转变为市场主导,更加体现了 “产业+振兴”的应有之义,体现了激发乡村发展的内生动力,实现其自力更生的战略方针,更有利于乡村的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