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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区域规划,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

本文目录索引

1,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

法律分析: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规划纲要是指导长三角地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体化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制定相关规划和政策的依据。规划期至2025年,展望到203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范围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全域。长江三角洲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和全方位开放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 法律依据:《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 1.推动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强化区域联动发展,加快都市圈一体化发展,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进跨界区域共建共享。2.加强协同创新产业体系建设,构建区域创新共同体,加强产业分工协作,推动产业与创新深度融合。3.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协同建设一体化综合交通体系,共同打造数字长三角,协同推进跨区域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省际重大水利工程建设。4.强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共同加强生态保护,推进环境协同防治,推动生态环境协同监管。5.加快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便利化,共享高品质教育医疗资源,推动文化旅游合作发展,共建公平包容的社会环境。6.推进更高水平协同开放,共建高水平开放平台,协同推进开放合作,合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7.创新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建立规则统一的制度体系,促进要素市场一体化,完善多层次多领域合作机制。8.高水平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打造生态友好型一体化发展样板,创新重点领域一体化发展制度,加强改革举措集成创新,引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9.高标准建设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打造更高水平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进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完善配套制度和监管体系,带动长三角新一轮改革开放。10.推进规划实施,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组织协调,健全推进机制,建立1+N规划政策体系,抓好督促落实。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

2,长三角洲一体化包括那些地区?

长三角区域一体化规划范围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全域(面积35.8万平方公里)。以上海市,江苏省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扬州等27个城市为中心区(面积22.5万平方公里),辐射带动长三角地区高质量发展。以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面积约2300平方公里),示范引领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以上海临港等地区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打造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

3,有谁知道,长三角准确的范围包括哪些省份?不包括哪些省份。

长江三角洲地区,简称:长三角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共41个城市。我国的其他省份不包括在内。 长三角地区处于亚洲太平洋海岸的中心地带。根据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长江三角洲”从一个长江入海口的地理概念逐渐发展成为一个区域规划的概念。根据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规划范围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和安徽省全域,面积35.8万平方公里。 以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等27个城市为中心区,面积22.5万平方公里。长三角地区全域占我国陆域总面积的3.7%左右。它是我国人口集聚最多的三大区域之一。截至2018年,长三角常住人口2.2亿,占我国总人口的16%左右。 根据国家的战略部署,长三角形成以上海为核心、联系紧密的“一核五圈四带”空间布局,成为国家“两横三纵”城市化格局的优化开发和重点开发区域之一。国家要求上海发挥龙头带动作用,进一步努力促进长三角地区率先发展、一体化发展。 长三角作为我国开放度最高、经济最活跃的地区之一,也是“一带一路”战略与长江经济带战略重要的交汇地带,将在中国扩大对外开放、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历史进程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

4,长三角一体化是什么?

长三角一体化包含三省一市,实际上一体化不一定要从这么大空间来讲,可以从区域内部进行规划,若干个都市圈里的一体化就是长三角一体化,所以更加需要在长三角内部推动都市圈规划。 创新生态和产业生态也是都市圈发展的重要推动,中国大部分地方没有形成创新生态和产业生态,长三角是例外。一个都市圈的创新生态、产业体系、产业链和营商环境达到了较高的水平,奔走于1小时通勤圈的广大从业者,他们是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有生力量。 扩展资料: 在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中,坚持主流价值引领,筑牢精神支柱,建设精神家园,从更高层面、更大范围丰富和充实群众的精神世界,是必不可少的人文基础和精神支撑。长期的历史积淀和丰富的现实淬炼,形成了江南文化勤勉、机敏、敦行、坚韧、崇文、重商、开放、进取、精致、雅逸等文化基因和开放求新、明达致远、精进图强的区域精神。 江南的优秀文化基因和区域精神,必将会以其人文光辉照亮江南地区继续前行的方向和路径,对江南地区在新时代的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起到激发精神动力、引领发展方向的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 人民网-抓住并用好长三角一体化重大机遇

5,长三角一体化规划纲要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是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编制。经2019年5月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由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9年12月印发实施。 实施方案: 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关心、亲自谋划、亲自推动的引领全国高质量发展、完善我国改革开放空间布局、打造我国发展强劲活跃增长极的重大战略举措。 上海要主动承担国家使命,强化在国家发展格局中的战略支点地位,充分发挥改革开放前沿和集聚辐射优势,引领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为深入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发挥上海核心城市功能和龙头带动作用,推动国家战略更好贯彻落实,制订本实施方案。 扩展资料: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发展背景: 早在1982年,国务院就决定建立上海经济区,包括当时的苏锡常和杭嘉湖等地。 1997年,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正式成立,首批成员包括长三角15个城市。 2005年12月,首次长三角两省一市主要领导座谈会在浙江杭州召开。2008年,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扩容”,安徽省领导应邀出席会议。 2016年,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安徽合肥、芜湖等8个城市正式纳入。 2018年初,由三省一市联合组建的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在上海挂牌成立,《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随之发布。 上升为国家战略之后,长三角一体化真正按下了“快进键”。这块经济总量约占全国四分之一,年研发经费支出和有效发明专利数约占全国三分之一,进出口总额、外商直接投资、对外投资约占全国三分之一的开放热土,迎来了国家政策的高度聚焦。 2019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会议指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具有极大的区域带动和示范作用,要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带动整个长江经济带和华东地区发展,形成高质量发展的区域集群。 6月,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在上海举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讨论审议有关文件,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

6,长三角城市群合作与发展的模式和机制

一、长三角的概念
对于长三角,可从地理概念、工业经济概念及泛长三角的概念等不同角度来理解,但目前通常从工业经济角度来分析,即长三角是指由苏、浙、沪两省一市15个地级以上城市组成的复合性区域,具体包括上海市;江苏省的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扬州、南通、泰州及浙江省的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绍兴、舟山等15个城市。本文即以此为基础进行分析。

截至目前,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即:以民间自发推动为重要特征的阶段、以企业联合推动为主的阶段、以市场和政府推动型为主的阶段、以市场推动型为主的阶段。

从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过程来看,其合作的内容呈现出不断增加的趋势,目前表现为“五化”,即交通一体化、人才一体化、市场一体化、产业一体化、政策一体化。

交通一体化是指长三角政府共同规划,在未来5年内,把长三角15座中心城市、55座中等城市、1446个小城镇全部纳入“3小时都市圈”。尽快建立以公汽、地铁、轻轨为主的大城市公共交通骨架体系,减少对汽车的需求以形成高效率、高强度、高密度、清洁的城市空间。尽快建设沪通(上海—南通)大通道、杭州湾大通道,打通上海—宁波的快捷通道。

人才一体化主要表现在人力资源整合实现突破。长三角15个城市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长江三角洲人才开发一体化共同宣言》,上海、南京、杭州等城市签署了《关于建立长江三角洲紧缺人才培训合作协议书》。15个城市的人事部门还在专业技术职务、异地人才服务、博士后工作合作、高层次人才智力共享、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资源共享和公务员互派等6个制度层面开展合作。

市场一体化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基本标志。它包括商品市场一体化、要素市场一体化、产权市场一体化、信用市场一体化等。目前,长三角已建立起了一批融入国内统一大市场的金融、技术、商品等要素市场,形成了一批年成交额超过百亿元的商品市场。据统计,在全国十大生产资料市场中,长三角就有6个,其中包括华东不锈钢中心批发市场、上海宝山钢材交易市场、宁波开发区生产资料综合市场、绍兴中国轻纺城原料市场等。

政策一体化包括户籍制度、就业制度、住房制度、教育制度、医疗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的一体化。
产业一体化则主要体现在长三角的产业分工按照“一个发展极(上海),两个支撑点(南京、杭州),五条发展轴(沪宁、沪杭、杭甬、宁通、宁杭)”的基本格局展开。各市在区域性的主导产业、支柱产业中寻找自己的位置,因地制宜发挥自己的优势。长三角各个城市已建立了一批自己的优势行业和特色,如上海以金融、证券、信息为代表的高层次服务业、以信息、汽车、电子、生物工程为代表的新兴工业;南京的石化、电子业,杭州的轻纺、旅游业,宁波的石化,舟山的海水捕捞和养殖都具有相当规模。

二、长三角城市群的发展模式

1、苏南模式

自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的乡镇企业就有了所谓的苏南模式。苏南模式是中国城郊经济在大中城市的辐射和带动下,通过城乡结合,“以工补农、以工促农”,使农工商协调和平稳发展,并进而带动工业化和人口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的典型路子。它反映了中国70年代开始形成的乡镇集体经济和乡镇工业在改革开放以后,在逐步实行市场经济过程中,不断发展壮大,并最终成为一个地区的工业化主体和地方经济主体的发展轨迹。

新世纪初叶,苏南模式进入创新与提高阶段。如要与原来的苏南模式有所区别,则可称新苏南模式。新苏南发展模式是在经济国际化背景下,在原有的苏南模式基础上,经过创新演进所形成的新型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模式,其基本内涵是“三以三坚持”,即以实现“两个率先”(率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为目标,以园区经济为载体,以打造现代国际制造业基地为引擎,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快速发展、科学发展、协调发展,坚持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国际化互动并进。具体看,新苏南模式呈现出诸多新特征。

外向型经济。以外促内、内外互动是苏南在对外开放过程中逐步实现经济国际化的一大特色。苏南是一个经济基础较为雄厚的地区,但是人多地少、资源匮乏的矛盾十分突出。因此,改革开放以来的20多年里,苏南一直在“外”字上做文章,坚持“两头在外”和“三外(外经、外贸、外资)一起上”,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和外部市场,实施外部带动战略。统计数据显示,苏南外贸依存度高于全国平均数10个百分点。外资依存度高出全国平均数2倍多。

园区经济。苏南把开发园区的建设和管理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目前苏南已建成国家级开发区10家,省级开发区38家,如苏州4个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和9个省级开发区,基本上是在1990年代初开始建设的,在基础设施上投入了巨大的资金。经过7-9年的大规模建设,现在这些园区已进入产出阶段。园区不仅是苏南发展的外资高地;园区还是苏南发展的产业高地;园区更是现代国际制造业基地的核心区域。

混合型经济。苏南乡镇企业的改制实质意味着传统意义的集体经济趋于消亡,代替它的是个私经济和混合经济。苏南民营经济发展一般有两个来源,一是乡镇企业改制以后,企业出资主体变成了民间资本为主;另一来源是十五大以后在各级政府鼓励下,民间新的投资热情高涨。另外,由于苏南地区位于中国长江三角洲的心脏地带,与上海浦东近在咫尺,劳动力素质较高,很多跨国公司都选中苏南作为它们的加工基地。因此,随着中外合资合作的发展、企业横向联合的展开、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的推行,中资和外资之间、城市与农村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企业和个人之间、企业和企业之间相互交叉渗透,苏南地区已形成多种形式的混合经济。

城市化。苏南地区经济的发展既是一种经济乡镇企业化的过程,同时也是一种农村城市化的过程。目前,苏南以大中城市为主导、以小城镇为纽带走上城市化之路。苏南的城市化是以工业化为根基的,苏南的工业化与城市化是互动并进的。本世纪初以来,随着中心城市现代化改造步伐的加快,苏南地区通过开发区建设、行政区划调整、都市圈规划等战略措施,逐步迈进了以大中城市为主导、以小城镇为纽带的城市现代化、城乡一体化的崭新时代。这不仅有助于工业化、城市化水平的同步提升,而且有力地促进了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的协调发展。如今,苏南城乡企业的界限已明显淡化,在这种情况下,乡镇企业总部及其营销中心逐步进入城市,利用城市市场中心,利用城市第三产业,利用城市厂商集聚效应,降低交易成本。新一轮的城市化进一步丰富了苏南模式的内涵。

2、温州模式

温州模式是指温州人民率先运用市场机制发展民营经济、实现富民强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模式。总结温州模式三条重要的经验是:一是发展市场经济,二是发展农村的非农产业,三是发展非公有制企业。主要体现在以下特征:

时代性。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初级阶段是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经历的特定阶段。而温州模式正是在这一阶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自然打上这一时代的烙印。同时,由于温州模式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不仅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益补充”,而且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它有一个在较长时期内存在和发展的客观必然性。

民本性。温州经济社会发展是在缺乏国家投入的前提下靠老百姓自己发展起来的,所以,温州经济是“老百姓经济”,是一种“民办、民营、民有、民享”的民本经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出发点是“以民为本”,从这个角度看,市场经济就是民本经济。就其本质而言,民本经济是按人民自己的意志、人民自己的力量来创造财富和配置资源的。温州模式是民本经济的集中体现,是百姓经济的典型代表。百姓是经济的主体,是产权的主体,是创造财富和配置资源的主体。这正是温州模式存在和发展极其深刻而广泛的社会基础。

区际性。作为区域经济发展范式的温州模式,区际化或区际性是其重要特征之一。它不仅重视发挥温州急剧增长的私人储蓄及私人投资在区域资本形成中的重要作用,而且重视跨地区的贸易在总贸易中的重要地位。温州是全国首批对外开放的l4个沿海城市之一,全国首批农村改革实验区之一,并且是全国第一个金融改革试点和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温州已获得“中国鞋都”、“中国电器之都”、“中国汽摩配之都”等24个“国字号”金名片,显示了国际性轻工城的强大实力。“炒房”、“炒煤”、“炒车”,庞大的民间资本在四处寻找创业增值机会。现如今温州的市场与贸易结构正在发生变化,正由贸易区际化向国际化拓展。

创新性。温州模式的灵魂是创新。凡是到过温州的人,就不难发现温州人在思想观念、运行机制、企业制度、政府职能等方面都在大胆创新。温州人把党的改革开放政策同本地实际相结合,敢于冲破一切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旧观念、旧思想、旧框框,率先进行市场改革,率先发展家庭工业、个体私营经济、专业市场,率先推行金融浮动利率,率先经营包机航线,率先建设中外合资的地方铁路,率先发展股份合作经济,率先探索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和途径,率先培育社会中介组织,率先建立私营企业的地方性法规,现在又正在努力基本实现现代化,努力成为东南沿海城市群的“领跑城市”,到2010年,把温州建设成为我国东南沿海现代化的工业、商贸、港口、旅游城市。如此等等,无一不体现出温州人的敢为人先、开拓创新精神。

发展性。用历史的、发展的观点来看,温州模式不是永远停止在一个水平上,而是随着温州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温州模式不是一成不变、永远如此的,而是与时俱进、不断发展的范式。温州模式的发展要保持其持久的内在生命力,不仅取决于温州模式自身的不断创新和有序演进,取决于温州经济与文化、经济与政治、经济与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取决于温州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的全面推进和发展,还要取决于整个国家的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发展。

3、浦东模式

20世纪90年代浦东通过开发区龙头的带动形成了由都市经济支持的中心城区和开发区、由城镇经济支撑的中小城镇共同构成的城市体系即“中心城—开发区—中小城镇”体系,因此我们把这种以开发区带动整个地区城市化的方式称为浦东模式。

浦东开发开放是在我国一个特大型国际大城市里进行的,具有全方位、多领域、高起点的特点。它肩负着党中央赋予的推动上海成为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之一,带动长江流域经济腾飞的重要使命。这就决定了浦东新区在开发战略上要注重塑造以金融、商贸等第三产业群为支柱的现代化国际中心城市功能;要多元化地筹措资金,保证社会和经济高速发展的需要;要制订和推行一系列符合国际惯例的政策,使国内外投资者较快地适应办事程序,便于对投资的回报作出基本预测;要处理好新区建设和上海旧城改造的关系,以东西联动等方式把城市建设推上新台阶;要搞好土地的规划、开发和管理,充分发挥土地开发的效益。这五个方面是浦东开发开放带有战略性的重大问题。鉴于此,当时上海市委、市政府确定了浦东开发开放要实施五个战略,这些也是浦东模式的特征:

金融贸易、基础设施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三个先行”。浦东新区的起步,是金融贸易先行,先行发展金融、商贸等服务性的第三产业。这样,一方面可以为浦东开发开放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为新区建设提供资金来源,为今后上海真正成为金融中心奠定基础。另一方面,通过建设自己的商业街、商业中心、中央商务区,开展出口贸易等,使上海成为全国各省市产品的大贸易市场和亚太地区货物集散中心之一。其次,城市化也是一个基础设施的发展过程。当时对上海来讲,浦东新区之所以是一个有待发展的区域,根本原因是越江交通不方便。因此,开发开放浦东,头等重要的是基础设施,以越江交通、通讯、能源等项目为重点,把浦东浦西连为一体,这样浦西的经济能量自然会顺势蔓延,形成千军万马开发浦东的燎原之势,使浦东成为城市布局合理、交通网络完善、通讯系统便捷和生态环境良好的现代化、多功能新城区。最后,城市化更是一个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发展过程。通过吸引技术含量高的内外资项目,移植世界先进技术,使浦东成为上海乃至全国科技创新和高科技产业的重要基地,实现越过一般工业化直接进入后工业化的发展跨越。

多元化筹集资金。要把浦东新区建成一个现代化的国际新城区,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当时估计,在浦东开发开放的前五年,基础设施、基建项目和工业、商业、科技、文化等方面的投资需要近百亿美元。通过多元化、多渠道地筹集资金,主要包括七个方面:中央的政策资金、新区财政收入和土地批租收入、内联投资、发行证券、外商投资、国外贷款、国内金融机构融资等等。

以政策为第一推动力。在中央的支持下,当时浦东新区不仅有全国各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特区的全部优惠政策,而且在第三产业方面实行了一系列浦东特有的新的开放政策。例如,允许外国企业在浦东新区开办百货商店、超级商场等第三产业;允许外资在整个上海范围内开办银行、财务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允许上海设立证券交易所,为浦东开发开放自行审批发行人民币股票和B种股票;允许在外高桥设立中国开放度最大的保税区,也就是自由贸易区。正是在中央这些政策的支持下,在浦东新区率先进行了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建立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外贸公司和零售商业企业等试点,把对外开放扩展到金融、贸易、电讯、会展、旅游以及律师、会计、咨询、教育、医疗等服务贸易领域。

东西联动、城乡一体化。浦东开发要以浦西为依托,让浦西雄厚的经济基础和丰富的人才资源,为浦东开发提供强大的物质基础。同时,浦东开发又推动了浦西的改造和发展,为上海成为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之一,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历史的发展机遇。通过浦东浦西联动发展、功能互补,实现管理体制一体化、城市规划一体化、市政建设一体化、产业发展一体化、城乡发展一体化,促使上海城市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当时,市政府特别确定浦东未来的城市化地区,融入上海的城市规划布局。浦东陆家嘴中心地区2平方公里同浦西的外滩、南京路4平方公里,共同构成上海的中央商务区;浦东陆家嘴金融贸易区28平方公里,与浦西30平方公里共同组成上海市的中心商业区;内环线内浦西80平方公里与浦东40平方公里共同构成上海市的中心区域;沿着浦江两岸,外环线内浦西的400平方公里和浦东的200平方公里共同形成上海的主城区。

综合管理土地资源。土地资源是浦东开发开放的基础资源。为了科学合理地利用好有限的土地资源,浦东从开发开放之初就十分重视对土地资本的管理。从土地预征到一级市场批租出让,从二级市场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到房地产交易,都形成了一套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模式。主要包括:一是实行土地预征,控制土地潜在效益(这种做法相当于现在的土地储备)。在不改变土地使用权和使用性质的情况下,把这部分土地由农村集体的所有权和管理权转为国家所有、国家管理,这样有效地控制征地费用的上涨,降低开发成本,使开发建设带来的部分土地级差增值效益留在国家手中。二是国家投资成片开发,控制土地一级市场。市政府和浦东新区管委会投资成片土地的开发建设,把财政资金投入到国资开发公司,并把成片土地批租出让给这些开发公司,由这些开发公司组建合资企业或股份制企业,进行“七通一平”建设,然后再转让。三是按规划带项目批土地,规范土地二级市场。明确规定所有内外商投资的项目,必须符合浦东新区的总体规划。凡是没有项目或者项目不符合规划的,一律不批土地。对于拿了土地、项目迟迟不开工、资金长期不到位的,就收回土地。四是实行补地价政策,防止国家土地资源流失。五是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节等。



三、长三角城市群合作与发展的目标和协调机制

1、长三角城市群合作与发展的指导思想

结合世界经济发展趋势、国内经济发展格局及长江三角洲在我国及东亚地区的发展现状与条件,长江三角洲的战略定位应是:中国及国际(东亚经济区)的重要经济、金融、贸易区,中国的知识产业研发中心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其产业结构总体呈现“二、三、一”格局,第二产业以技术、知识密集型产业为主导,第三产业以贸易、金融、咨询、信息服务、旅游及宾馆业为主导,第一产业以优质、高效的现代化农业为特征。

从这一战略定位的要求出发,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合作与发展的基本指导思想应该体现“高起点、高层次、多方位、新模式”的特点。

高起点——新一轮长江三角洲区域合作与发展的方向,不仅是为了以整体优势面向国内市场,在国内经济中的地位更加凸显,而且更是为了参与国际经济循环,面向国际市场竞争。面对经济、科技全球化的趋势,长江三角洲区域合作要以更加积极的姿态走向世界,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在中国地域分工体系发展过程中,使长江三角洲成为国内外经济循环的接轨区和融合区,充分发挥极化和扩散效应。

高层次——新一轮长江三角洲区域合作与发展的着眼点,应该是增强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其关键在于增强知识生产、分配与使用的能力,提高科学技术水平,在国内率先成为创新和创新应用的中心,率先建立科技先导型经济。因此,区域合作的重点应放在促进人力资源开发和未来技术利用的高层次上,通过合作加快教育和科技的发展,提高研究与开发能力,从而带动区域的整体技术水平。

多方位——新一轮长江三角洲区域合作与发展的范围,应该是在扩大地区间开放领域和开放程度基础上的多方位全面合作。即使各成员经济体能够最大限度地获取发展区域内经济合作的好处,又有与区域外发展经济联系的充分空间。因此,除了已经开展的基础设施建设合作外,还要进一步开展以区域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为核心的产业全面合作,以及电信、咨询方面和服务业领域的尝试性合作。

新模式——新一轮长江三角洲区域合作与发展的形式,应该是在形成利益互动的协调机制的基础上,开创更为规范、更为紧密的长期合作局面。根据长江三角洲地区高密度城市群的特点,构建有某种特定内化结构系统、开放系统及系统结构巨大的城市群的区域经济发展的新模式。

2、长三角城市群合作与发展的战略目标

根据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合作与发展“高起点、高层次、多方位、新模式”的要求,其要实现的战略目标是:

进一步确立长江三角洲在长江经济带乃至全国的经济主导地位,未来10年内力争使该地区成为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亚太地区经济发达地区之一;

进一步发展成为具有较强国际竞争能力的外向型经济示范区,通过广泛参与国际分工和竞争,成为国内外市场的接轨点和国内与国际经济循环的战略支点,带动全国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以及成为新技术改造传统支柱产业的基地,并且成为我国重要的产业改造和创新基地,在长江经济带及全国起产业示范作用;

培育和完善上海的城市综合功能,增强其集聚辐射能力,进一步巩固上海在长江三角洲及长江经济带的“龙头”作用,更好地为全国服务。

为此,要充分发挥长江三角洲的比较优势,加速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到2010年,成为经济实力最雄厚的,以市场导向为主的半紧密型区域经济联合体;到2020年,基本建成一个经济实力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区域内产业结构高度化、区域经济外向化、经济运行机制与国际市场接轨的长江三角洲经济共同体。

3、长三角城市群合作与发展的基本原则

为了在一个高起点、高层次、多方位、新模式的框架内展开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合作与发展,实现其总体目标,除了要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外,首先要确立若干基本原则: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长江三角洲的区域合作与发展,不能期望用行政推动型方式来实现合理的区域分工,而要以利益关系为纽带,以经济促动型为主的方式来推进,具体模式有二:一是市场群落——商业城镇——城镇网络——区域经济网络——区域经济联动发展;二是企业群落——企业城——城镇网络——区域经济网络——区域经济联动发展。在此过程中,不能靠损害一个地区的利益去增加另一个地区的利益,而要在充分尊重各地不同利益的基础上,通过利益协调和利益分享的机制使各地都能从区域合作中获得好处,取得“双赢”局面。

扬长避短,优势互补。区域合作的目的在于获取分工协作的好处,使总体利益最大化,因此各地区的经济发展都应通过市场选择,扬其所长,避其所短,按比较利益原则进行合作。通过区域内的要素流动实行互补,充分利用各地有利的自然资源、经济条件和社会条件,消除不必要的重复建设,尽可能节约人、财、物的消耗,使不具有产业绝对优势或绝对优势很少的地区也能获得较充分的发展机会,使具有许多产业绝对优势的地区能够集中配置于一个或少数几个具有更高绝对利益的产业上,最大限度地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市场主导,政府推动。长江三角洲区域合作要以市场机制为基础性的协调力量,通过强化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来扩展地区合作秩序,深化区域分工体系。与此同时,中央政府及各地政府要采取积极措施加以引导与推动,消除区域合作中的各种行政性保障和市场自身无法克服的障碍,以保证区域合作的有序化。

多边协调,互相联动。长江三角洲区域合作是两省一市的整体性合作,不能搞双边关系协调,而要从区域合作的角度形成多边协调关系,形成区域内整体性行动,实现各地区相互之间的联动效应。

4、长三角城市群合作与发展的协调机制

在上述原则指导下,区域合作与发展的协调机制的设计大致有两种类型可供选择:一是制度化的协调机制;二是非制度化的协调机制。这两种协调机制的运作方式及内容是不同的,其成效也有所不同。

四、区域合作协调机制比较

制度化
非制度化

缔结条约或协议,具有法律强制性
由领导人作出承诺,缺乏法律效力

进行集体谈判
采取集体磋商形式

组成严密的组织
松散的组织形式


一般来讲,制度化的协调机制更有利于推进区域紧密型合作与发展,但这需要具备相应的条件,如中央和地方关系,行政体制框架、外部竞争环境、内部经济关联等。从目前我国实际情况来看,实行制度化的协调机制尚不具备,宜通过“倡导式”的机制不断扩大地区合作的范围。从原则上来说,采取“自主参与,集体协商,共同承诺”的方针,其行事方式应是以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资源和渐进的方式来处理各种事务,采取协商一致和非约束性的运作方式。具体构想为:

把设定区域发展目标作为推动力。也就是,确立明确的目标和实现这个目标的内容;为实现这个目标制定行动议程;通过单边行动和集体行为来落实议程。这样,目标本身就成为长江三角洲区域合作不断发展的一个动力机制。

有一套制度化的议事和决策机制。定期召开市场高层会议,为各地政府就地区经济发展问题进行协商并形成共识提供必要的经常性机制。它既有灵活性(包括在议程安排和进行承诺,就有了“隐形压力”,必须完成。长江三角洲16个城市经济协调会成立以来,在商贸、旅游等方面已取得重要进展。今后,“协调会”作为一个制度化的议事机构要继续发挥自身作用,进一步推动长江三角洲各城市之间、乡村之间及城乡之间的合作向高层次、宽领域、紧密型方向发展。

建立起一套功能性的机构。除负责日常联络和组织工作的秘书处外,还应设立各种专业委员会和工作小组。它们具有一定的管理、协调、研究分析和组织职能,并越来越具有一定的常设性质。如可设立长江三角洲区域规划委员会、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管理委员会、太湖流域环境保护与治理委员会等专业或综合职能管理机制。

建立合理的投资管理机制和区域共同发展基金制度。要按照区域开发银行的模式。组建长江三角洲开发银行,参与国家投资项目的“拼盘开发”融资,也可以按照商业银行法则,经过严格审贷,对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开发项目实行一般商业贷款或短期融资。在此基础上,应建立区域共同发展基金,使协调机构具有相当的经济调控能力和投资管理能力,以促进区域合作与发展。

鼓励建立各类半官方及民间的跨地区合作组织。例如,建立在政府指导下的长江三角洲城市联合商会和行业协会,大企业联合会和企业联谊会,产权交易联合中心和证券交易中心,以及长江流域发展研究院和长江三角洲发展研究中心等。

作为区域合作的制度创新,“倡导式”协调机制的运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地政府的行为方式。为了形成这种协调机制,最重要的是要有具体的实际的东西来逐步启动,先易后难,从时间中走出一条路来,逐步予以完善。以后随着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调整,行政体制的改革,逐步淡化政府产值业绩考核,以及经济区划功能逐步替代行政区划功能,这种协调机制可以进一步转向制度化的正规方式。